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禄政办发〔2023〕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确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权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者调整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等村镇建设方面的制度措施;
(三)制定或者调整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公众重大利益的制度措施;
(四)制定或者调整城市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
(五)制定或者调整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
(六)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施行时间 |
1 |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 | 建设管理科 | 拟于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编制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