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禄劝县民宗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涉及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并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
(二)县政府核准并由县财政出资的涉及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并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局各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