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昆政办笺〔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根据《昆明市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
(一)对年内新建投产入规的制造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市级标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入规当年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入规当年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5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入规当年产值达1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县级财政再配套50%的工业产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产业扶持。
(二)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且存续期满1年的“小升规”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市级标准: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县级财政按此标准再配套50%的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产业扶持;对营业收入在500-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长50%以上的,县级财政给予2万元一次性产业扶持;对营业收入在1000-1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长在30%以上的,县级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产业扶持;对单一年度内升规纳统工业企业给与5万元一次性产业扶持;单户工业企业累计获得产业扶持资金最高5万元。
(三)对当年产值规模首次达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1亿元以上,且产值增幅水平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市级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县级财政按此标准再配套50%的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产业扶持。
三、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后报经本地本部门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纵向查看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促进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 | 县科工信局 | 2023年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