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汤郎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 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汤郎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重大规划
1.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2.全乡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3.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其他方面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二)政府重大投资、重大资金安排
5.本级重大公共设施建设;
6.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等;
(三)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7.重大公共资源开发利用;
8.涉及重大环保、高能耗问题的基础设施建设;
9.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和生态底线区域内国家、市、县重大项目准入;
(五)其他重大事项
10.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11.本级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12.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的决策;
1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14.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5.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健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
16.历史建筑保护目录的确定和公布、历史建筑的迁移或者拆除;
17.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定的重大事项;
18.乡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需报经乡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度汤郎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汤郎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汤郎乡人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部门 | 提交时间 |
1 | 《汤郎乡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 2023年2月 |
2 | 《汤郎乡2022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 2023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