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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9-741133 主题分类: 教育概况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1 17:00
名 称: 控辍保学 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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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 你我同行

发布时间:2023-09-11 17:00 浏览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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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 什么是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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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

三、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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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 什么是失学?

失学:指从未入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五、 什么是疑似辍学、辍学?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

辍学:指“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尚未被劝返复学)的。

六、 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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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七、 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工作机制是什么?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体系,政府统管,各部门落实法定职责齐抓共管,完善联防联控联保责任体系。

八、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四个步骤依法开展劝返。

九、 控辍保学“四步法”的时间节点及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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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班主任要将1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上课的学生作为疑似辍学学生向教务处报告,并主动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弄清去向,要求家长把学生送回学校;

(2)若学生3天仍未到学校,班主任要会同科任教师入户劝返,同时班主任要劝返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教务处汇总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后及时向校长报告;校长每日将当天全校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教体局报告,及时在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里核实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查清去向,提交至县教体局。

(3)对5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疑似辍学生学校领导应及时入户劝返,启动依法控辍“四步法”第一步宣传教育。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解读依法控辍“四步法”。

(4)对10天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的疑似辍学学生,启动依法控辍“四步法”第二步责令改正。乡镇(街道)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在接到学校报告的一周内组织司法所人员、派出所人员、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人员组成联合劝返小组进行3次宣传教育,若学生仍未返校的送达《责令送达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要求监护人将学生限时送达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由监护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捺手印),并在平台内填写宣传教育结果,并在政府救助平台上传佐证材料,乡镇(街道)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在平台内填写责令改正结果并上传佐证材料。

(5)若学生15天仍未返校的启动依法控辍“四步法”第三步“行政处罚”。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入户劝返,向学生监护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乡镇(街道)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在平台内填写责令改正结果,并在政府救助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6)若学生30天仍未返校的启动依法控辍“四步法”第四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出诉讼。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在7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在政府救助平台上传《强制执行申请书》或《起诉书》。

十、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 家长应该怎么做?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 主动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 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 加强家庭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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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 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来源:县教体局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