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潘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委员提出的“近年来,我县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一些不法商贩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但辨别力和判断力相对较弱的特点,不断翻新手段,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所谓的‘保健品’骗取钱财、危害健康,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严格按照政协提案办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因“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医疗器械监管、“养老防诈”、打假及打击传销、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工作,为了全面落实“保健品”市场整顿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品”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一、 针对“医疗器械监管”方面
(一)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清明节前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避孕套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涉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24家次,责令整改1家。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车辆42辆次。上半年全县辖区内无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
(二)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排除安全隐患。
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验15批次(其中中药饮片5批次、中成药5批次、化学药5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
(三)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及时限要求,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做好行政许可现场核查验收工作。上半年共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其中医疗器械专营企业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43家。
二、 针对“养老诈骗”方面
2022年以来,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利益安全,禄劝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积极编制下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正式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积极行动,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开展宣传摸排整治,两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排查药店237家,保健食品360家,餐饮店1860家,无生产企业,粘贴宣传画报210份,电子显示屏宣传95幅,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今后将继续开展摸排整治工作,目前尚无案件处理。
三、 针对“打假及打击传销”方面
(一)打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全国“双打办”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以保护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云南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为重点,以“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为目标,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禄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提高“打假护牌”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禄劝2023“打假护牌”专项行动基本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具有明显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制假售假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选取当地有一定影响且存在侵权假冒诉求的企业为专项行动配合企业,重点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及地理保护标志等违法行为;假冒一定影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行为;电子商务领域销售假冒、仿冒商品等侵权违法行为。
(二)打传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传销工作,不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23年持续开展好打击传销工作,积极开展国盾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传销线索摸排,及时监控整治茶星科技旅居养老项目涉传舆情。上半年共处理涉传线索2条,通过排查未发现相关涉传情况。
四、 针对“保健食品”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3.15宣传活动、知识讲座进校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先后在九龙镇、撒营盘镇、乌蒙乡、转龙镇、团街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知识讲座,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环节问题。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
(四)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整顿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3份,督促整改1户。严查伪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了172家涉及售卖保健食品的超市、保健品店和食品经营单位,对未设立保健食品专柜及无醒目显眼标识的2家超市进行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摸排整治,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保障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奠定基础;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传销工作,不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销售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