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 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特制定取用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 抽查事项
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 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2%比例抽取。
四、 检查对象
各类市场主体(重点为县级审批的取水单位)。
五、 抽查人员
分别从禄劝县水务局水资源科、水政监察大队以及禄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
六、 检查内容
(一)检查取水单位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情况,检查取水许可有效期、取水用途等情况。
(二)检查取水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是否真实。
(三)检查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取水单位是否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合格或者运行正常。
(四)检查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执行情况,取水单位是否超计划取水。
(五)检查取水情况,是否按照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六)检查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取水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七)检查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七、 工作要求
(一)按照中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次抽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抽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上报。
(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要求被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取用水随机抽查行政检查对象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