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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7-71125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05 09:2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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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09:28 浏览次数: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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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 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特制定取用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 抽查事项

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 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2%比例抽取。

四、 检查对象

各类市场主体(重点为县级审批的取水单位)。

五、 抽查人员

分别从禄劝县水务局水资源科、水政监察大队以及禄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

六、 检查内容

(一)检查取水单位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情况,检查取水许可有效期、取水用途等情况。

(二)检查取水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是否真实。

(三)检查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取水单位是否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合格或者运行正常。

(四)检查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执行情况,取水单位是否超计划取水。

(五)检查取水情况,是否按照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六)检查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取水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七)检查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七、 工作要求

(一)按照中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次抽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抽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上报。

(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要求被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取用水随机抽查行政检查对象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模板(取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