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工程“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建水利工程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在协同监管(云南)平台上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市场主体,要求抽查比例不少于30%。2023年计划从以下5件在建水利工程中抽查3件,抽查率为60%。
项目1:“十四五”投资期间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骨干防洪提升工程-禄劝县太平小河河道治理工程(EPC)项目。
项目2:“十四五”投资期间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骨干防洪提升工程-禄劝县掌鸠河(上段)及团街小河河道治理工程(EPC)项目。
项目3:“十四五”投资期间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骨干防洪提升工程-禄劝县掌鸠河(下段)河道治理工程(EPC)项目。
项目4:“十四五”投资期间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骨干防洪提升工程-禄劝县中屏河河道治理工程(EPC)项目。
项目5:禄劝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
二、 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 检查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四、 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职能职责、检查事项和完成时间安排相关工作。
(二)请被检查对象按照检查要求,提供检查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三)规范检查制度,每次检查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检查工作,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
(四)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要求被检查对象立即整改,
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2023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检查对象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水利工程安全、质量、招投标检查监管对象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