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我局在协同监管(云南)平台上制定了水土保持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县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
二、 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 检查内容
(一)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取、弃土(包括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五)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
(七)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八)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九)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
四、 相关要求
(一)请被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检查要求,提供检查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二)规范执法,每次巡查检查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本次抽查工作,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
(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要求被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