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发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禄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性作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我县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指引文件。能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国土资源空间综合价值。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依法强化规范国土空间管理,对有效保护有限资源,合理有序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具有指导意义。为了使“总体规划”更加符合禄劝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听取了各相关方面对“总体规划”的意见建议,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和昆明市重大事项决策听证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6月8日下午2:30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会堂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召开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次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琴主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馨文负责会议记录,特邀县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王中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李忠发为听证监察人。听证会共邀请正式听证代表18人,代表分别由各相关单位、部门推荐产生。本次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18人,实到会18人,听证代表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屏山街道、职能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人员,符合《昆明市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此外,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在社会各界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产生4名旁听代表,全部出席并旁听了会议。听证会上,各位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禄劝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目标明确、定位准确、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各项内容全面,与会代表的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通过归纳,听证代表所提的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 垃圾焚烧处理厂选址不合理、加油站充分考虑加油站布点规划。
二、 扩大轿子山管护区面积。
三、 分区设置抗震烈度。
四、 核实崇德产业园区定位。
五、 优化中心城区道路路网结构。
六、 检查校核规划文本文字。
决策发言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总体规划”,就上述问题作了一一解答,目的是希望通过制定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禄劝县各项规划活动做好指导,为禄劝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我局将依据各位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认真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更具可行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