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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5-699910 主题分类: 惠民政策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23 11:36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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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1:36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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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禄劝彝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4 23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快推动经济回稳 

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2023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 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快 恢复经济发展活力,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 济回稳向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3 年推动经济稳 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昆办发〔20232 号),结合禄劝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一)组织实施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商贸企业参加农 博会、商品展销会、进出口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展销活动。聚焦花 山节、五一劳动节、野生菌美食节、火把节、国庆节、中秋节、 坚果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商场超市、农业企业、电商企业、住 宿餐饮企业开展系列惠民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发放消费券及各 项打折让利促消费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云南彩云消费博览会、昆 交会等大型促消费活动。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车促销、以旧 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等活动,落实减免税收政策, 稳定扩大汽车消费。支持家电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全面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对开展促消费活动销售(营业)额 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限额以上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按月给予奖补,开展活动当月销售(营业)额同比增速 10%以上的 给予 1000 元奖励,同比增速 20%以上的给予 1500 元奖励;限额 以下在库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按季度给予奖补,开展活动季 度销售(营业)额同比增速 10%以上的给予 1000 元奖励,同比 增速 20%以上的给予 1500 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二)加快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数字赋能消费市场,深化与数字消费平台合作,加大天麻、野生菌、葡萄、撒坝火腿、黑花生、乌骨鸡、小黄牛、生猪、黑山羊等优势资源整合推广,鼓励 企业推广使用禄小劝区域公用品牌,扩大本地产品影响力。鼓励电商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及各类电商 直播促消费活动,积极推动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大力发展网红经济、品牌经济、首店经济、连锁店经济、乡村(社 区)经济。(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三)积极发展夜间消费经济。积极鼓励企业扩大消费宣传力度,通过禄劝融媒、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载体,定期发布夜间 消费、周末消费等活动信息。绘制禄劝美食街(区)、购物街(商场超市)、娱乐、健身等消费地图,打造一批夜间消费打卡地。完 善夜间公共交通服务,结合客流需求适当延长节假日公交线路末 班车时间,围绕重点商圈优化夜间公交线路。对出于消费需要的夜间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鼓励商场超市、商圈商街、品牌企业定向发放夜间消费券。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四)扶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抓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主体培育,年内力争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10 户(批发 2 户、零售 2 户、住宿 2 户、餐饮 4 户),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商贸类服 务业市场主体,给予申报市级最高 5 万元一次性奖补。调动社会力量更好服务企业入库纳统,积极鼓励企业申报月度或年度入库, 对月度或年度入库企业在享受省市级奖补政策的同时,争取县级 财政给予奖励,对月度入库的批零住餐企业县级分别给予奖励3 万元、2 万元、1 万元、1 万元奖补,对年度入库批零住餐企业县级分别给予 2 万元、1 万元、0.5 万元、0.5 万元奖补。对限上、 限下企业当月或当季销售(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限额以上企 业当月给予一次性奖补 500 元,限额以下企业当季给予一次性奖 1000 元。对全年同比增速 10%以上的限上、限下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000 元,同比增速20%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支持对外贸易企业发展,对外贸进出口额达 300 万元、500 万元、 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一次性 2 万元、3 万元、5 元奖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跨境电商企业销售额达 50 万元以 上的给予最高一次性 2 万元奖补。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市 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五)加快推进商贸网点建设。加快商业体系建设,重点支 持禄劝肉牛交易中心、禄劝黑山羊交易中心、禄劝生猪交易中心、 禄劝农产品交易中心、禄劝汽车综合交易中心、禄劝建材和农资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行业市场交易中心,建立规范统一交易市场,搭建电子交易信息监管平台。整合资金流、运输物流、信息流、技术、监管等市场资源,提升市场现代化、规范化运营管理,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繁荣县域市场。〔牵头单位:县科工信 局、相关乡镇(街道)〕 

     二、促进旅游市场复苏升温

    (六)积极发展旅游业。依托现有景区景点和资源、生态优 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不断增加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串联“吃住行游购娱”多种业态,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 济”、“观光经济”向“综合消费经济”转变。依托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等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强乡村旅游示范村(点) 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宣传推广。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禄劝融媒、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开展禄劝旅游形象(产品)集中宣传推 广,增强文旅吸引力,鼓励旅游景区推出优惠政策吸引游客,确 保旅游综合收入增长 25%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七)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水彝、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滇派文化产业园 等项目建设,启动乌蒙何家村精品民宿、平安福乡村露营地扩建、 马鹿塘生态旅游、九龙红军烈士洞保护提升(一期)等项目建设。 实施绿美景区三年行动,强化景区绿化美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全A 级旅游景区生态品质和景观质量,更好满足游客对绿美环境的需求,创建 5A 级景区 1 家、3A 级旅游景区 2 家。积极争取省级“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 3%给予奖励、对成功创建国 家5A 级的市场主体给予 300 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 的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 30 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三、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八)促进农业经济提质增效。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战略, 种植粮食作物 75 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 23 万吨以上,指 导性种植烤烟 8.3 万亩以上,指令性收购烟叶 24 万担;出栏生猪 88 万头,肉牛 11 万头,肉羊 32 万只,家禽 270 万羽,确保农林 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10%以上。强化品牌带动,着力打造“云之汤”、 “云板栗”、“禄药”、“禄果”、“撒坝猪”等“禄品”系列品牌, 深入推进禄劝高原特色农业的优质化、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 智慧化发展,努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推进中药材“一县一业” 示范创建,重点发展党参、天麻、重楼、黄精等 6 个品种,打造 一流中药材生产基地和“禄药”有机品牌,年均种植中草药 13 万亩以上;新增特色水果种植 2000 亩,种植蔬菜 14 万亩、花卉 8000 亩。全面落实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种粮补贴、耕地保护补贴及农业产业化扶持、高产创建、种草养 畜、动物防疫等惠民惠农政策;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调动、 — 6 —引进农业科技人才、专家学者深入田间、地头、基地、园区开展 技术指导,将技术难题解决在生产一线,助力一产经济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九)提升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围绕市场化、组织化、专业化目标,大力培育壮大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组织为主 体、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更多的农产 品加工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组织 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推动乡村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年内培育家庭农场 50 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40 个以上,引进培育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 5 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 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连片化流转,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对相对集中、适合流转的土地,实行连片化流 转经营。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支持发展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烤烟等产业。县级财政按照目标任务,结合规模经营实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 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发展高效设施农业。聚焦林地、园地和未利用地, 全面摸清设施农业用地底数,对摸排出的设施用地进行项目包装, 列入设施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产业发展经验等丰富的农业龙头企业到禄劝 发展设施农业,带动壮大农村经济。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完善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无土栽培、机械化作业等设施装备, 改造提升花卉、蔬菜等老旧设施装备。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 示范创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工业强县步伐 

   (十二)培育壮大工业经济。实施产业强县三年行动,树牢 大抓产业、主抓工业思路,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力 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7 户以上,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 值增长 9%以上。全面落实好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 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县域内工业高质量发展。按主营业务 收入 2000 万元以上,首次入规且在库存续期满 1 年的“小升规” 企业,给予申报市级 10 万元奖补。2023 年新建投产入规的制造 业企业给予申报市级 20 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 1 亿元及以上 的给予申报市级 50 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 5 亿元及以上的给 予申报市级 250 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 10 亿元及以上的给予 申报市级 500 万元奖补。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十三)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完成产业 园区一园三片总体规划修编,以“钛-磷-硫-铁”全资源耦 合利用新材料示范集群发展项目建设为重心,全力推进化工园区 申报建设,着力打造以“钛-磷-硫-铁”资源耦合利用为主的 化工产业集群,拓展开发磷系电子化学品、磷系功能材料等下游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产业集群。按照产城一体的思路,进一步 加强土地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企业入驻提供保障。围绕 洗马塘北部片区化工园区申报,适度超前推进电力、燃气、供水、 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 快推进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逐步使用盘活现有 984 亩土地资源, 完成土地收储 1500 亩(含南北片区)、报批 1500 亩、清理腾退闲 置土地 350 亩,切实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用地周期长等问题。持 续推进化工园区 220 千伏变电站、洗马塘片区入园道路提升改造、 29 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投资 3 亿元以上。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培育,全力开展招商引资, 提高园区要素聚集度和产出效益,把园区打造成集群化、低碳化、 数字化、高端化的示范性园区,全年完成招商引资 4 亿元以上, 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 4 个。充分发挥园区融资平台作用,完善 投融资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信托、融资租赁等现代市场 融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全年完成融资 3 亿元以 上。加强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好对有升规潜力 的美膳美、创升、源耀、禄味 4 家企业的业务指导,及时将达标 企业升规入统,做好德力碳化硅、华彪指导督促工作,力争年内升规。

    〔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金融办)〕 

    (十四)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技 术研发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 10%予组织申报市级最高 15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企业 质量标杆的企业,按认定级别分别给予申报市级 100 万元、40 元、20 万元奖补。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首次通过自愿性清 洁生产审核评估、省级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 申报市级 5 万元、10 万元奖补。对创建入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 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申报市级 30 万元、 15 万元奖补。

    (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工信局) 

     五、助力重点服务业提质增效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住房不炒” 定位,全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攻坚行 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改造。 积极争取省市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推进 县城“绿化美化”。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 解潜在风险。落实促进建筑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年内新增 资质等级建筑企业 3 户,进一步巩固增强建筑业对经济发展支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十六)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 5G 基站建设,对于具备报批条件的基站、杆塔、机房 等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审批保障,缩短审批时间,推进建设落地。培育壮大数字产品服务业,对于本地有潜力的数字产品服务业企 业,要主动对接,解决发展难题,帮助其优化服务,拓宽业务范 围,提升竞争力。对于达到省市数字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帮助其申请对接资源、申请资金,增强抵抗风险能力。推进智慧城市 建设,推进城市智慧路灯、智慧停车、智慧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搭建集管理、调度、指挥、城市感知预警、远程智能化控 制于一体的智慧平台系统。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城管局)

     六、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十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持“五个一批”项目常态化 管理,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项目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 置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窗口,采取并联审批、容缺审 批、全程代办等措施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 S29 川滇界乌 东德至禄劝高速(乌禄高速)、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翻坝转运设施、 铜锣湾商业广场、东方电气 200MW 农光互补等重大项目建设。采取一项一策、销号管理方式推动停工缓建项目尽快复工建设。在积极争取省、市项目前期费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 500 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全年新开工项127 个。完善投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投资考核“月通报、季 考核”制度,实行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工、现场观摩,在全县形 成比学赶超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县 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十八)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 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服务工作,争 取国家和省、市资金 35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8.5 亿元。加大项目会办力度,定期集中会办研究项目推进中土地、林地、环保、资金、政策影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困难和问题的 时间和步骤,破解项目推进瓶颈制约,为项目正常顺利推进扫清 障碍,确保储备项目尽快转换成有效投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各项目责任单位) 

     七、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十九)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全过 程技术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申报、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市级科技创新中心、院士(专家) 工作站创建等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企业实施一对一、点对点技术 服务,全面提升申报效率质量。对辖区内新申报并获批准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3 万元奖补。对申报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复审并获认定后,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补。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标准高质量申报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在501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1 万元奖补;申报全社会研发经费 投入在1002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补;申报全社会研 发经费投入在 200 万元的,按照申报基数的 1%给予奖补。对积 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市级科技创新中心企业、院士(专 家)工作站创建的企业,在获认定后,优先给予企业纾困奖补。 对完成科技创新重点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其它企业,视情况给 予一次性后补助资金 24 万元奖励。县级财政将科技创新所需经费纳入科技三项费预算给予保障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 财政局)

     (二十)提高招商引资质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全 年开展“一把手”外出招商活动 9 次以上,年内新引进重大产业 项目 15 个以上,其中 10 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 2 个。落实县级领 导挂包联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制度,重点项目问题集中会办制,完善要素保障,每个重点项目明确挂包县级领导、服务责任单位, 建立项目推进专班,明确项目专员具体负责项目日常服务工作,形成项目落地转化常态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优选合作一批市场化招商机构, 探索推进中介招商、以商招商、金融招商等多元化市场招商模式。 优化招商引资考核导向,突出招大引强,以建链强链为导向,按 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试行)》规定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引进支持力度,加快引进落地一 批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精品文化旅游、生物医药、农特 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项目,为禄劝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二十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坚持“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同城镇化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创业担保贷款及无证 无照查处等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减税降费、减租降息、贷款贴息、奖补等系列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持续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实施个转企行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 转型升级,全力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优化市场主体结构,让更多市场主体活的好、做的大。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务服务局、县财政局)

    (二十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积极争取促进民营经济 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民营企业的 特点出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领域,加强银企沟通,提高 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完善“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 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贴身式、一对一、点对点的服务。明确专人采取领办、帮办、代办等 方式,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 高办理效率,实现政企互动、快速办理,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二十三)支持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继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进一步推动 昆易贷政策性普惠金融产品支持范围,扩大信贷规模,做好符 合条件的企业昆易贷发放工作,重点支持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首贷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昆易贷贷款主体,按贷款 金额的 1%给予申请市级财政贴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二十四)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稳城镇就业,全年提供 城镇有效就业岗位 1200 个,城镇新增就业 1350 人,城镇登记失 业率控制在 5.5%以内。稳农村就业,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当年转移就业 1.5 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 5000 人以上),转移就业收入 2.4 亿元以上,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在 17 万人以上 (脱贫劳动力 4 万人以上)。抓技能提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3000 人(脱贫劳动力 1500 人),创业培训 100 人。促创业,创业 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70 人,带动就业 110 人,发放贷款 1050 万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 好稳经济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 调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兑现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3 12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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