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昆明市发改委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责任落实,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根据《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禄双随机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禄双随机办发〔2023〕2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详见附件1,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禄劝发改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改局
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禄双随机办发〔2023〕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禄双随机办发〔2023〕2 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度抽查计划如下。
一、 抽查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 检查主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 抽查事项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五、 检查对象
项目建设单位。
六、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七、 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方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禄双随机办发〔2023〕2 号)文件要求,通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运用平台随机抽取。
八、 抽查范围
县域内。
九、 检查时限
2023年11月30日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2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县发展改革局(1类1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项目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全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