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禄统发〔2023〕5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强化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责任落实,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禄劝县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 禄劝县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3月9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3月9日印发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县统计局(1类1项) | 统计资料报送情况监督检查 |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实地核查 | 县级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 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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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禄劝县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
禄劝县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统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