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公告
全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和基金安全,即日起,全面启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确认人员范围
已经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第一类: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退职)人员(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
第二类: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三类: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四类: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
二、 确认时间
(一)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上半年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1日前,每年必须至少完成2次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二)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每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每年必须至少完成4次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三、 确认方式
(一)使用智能手机下载“云南人社12333”或“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APP,通过验证本人身份证、人脸识别操作,为本人或他人完成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二)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如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县人社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三)高龄、因病长期住院、行动不便及孤寡老人等特殊人员,可由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社区(村)社保信息员上门开展确认。长期居住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联系我县各级社保部门远程协助进行资格确认。
四、 注意事项
(一)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后,县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确认情况及大数据比对结果,对未通过确认(确认未成功)的人员暂停发放相关待遇。经核实,确实符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向县社会保险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恢复发放(补发)相关待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需向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恢复发放(补发)相关待遇。
(二)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的将永久或暂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从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因单位或亲属未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待遇手续,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或财政资金流失的,应足额退还。
(三)对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支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并责令退还已多领、冒领的资金;对拒不退还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禄劝县社会保险局:0871-66392428
禄劝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0871-66035529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