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禄劝县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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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禄劝县2023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公示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建通〔2010〕30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禄劝实际,2023年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首期每平方米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50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