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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3-68008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20 15:0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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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0 15:05 浏览次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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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三定方案):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中长期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3、 负责城区照明、公厕、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区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执行城市照明规章和管理规范,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和燃气具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承担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 负责拟订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 负责管理城市绿化用地,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县城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核查,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 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 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建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违法违规建设治理工作;负责生活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治理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管理工作。

12、 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受理“12319”呼叫业务;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县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3、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

1、 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做好局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拟定本单位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政治学习,负责单位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2、 城市综合管理科。负责城市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管理,参与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指导全县景观亮化工作;组织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12319”呼叫业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县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园林绿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绿地绿化养护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指导、监督、核查;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绿地占用及树木砍伐、移植、修剪的指导监督、核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指标统计工作。

4、 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及举报、投诉的办理,负责组织跨区域、重大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部署的履职情况、重大工作部署、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所属事业单位共五个,分别是:

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环卫站

3、 城市照明管控中心

4、 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5、 园林绿化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格局

继续深化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协调、监督、考核体系,以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为导向,坚持城管重心下移,不断增强大城管工作合力,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2、 创新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重心下移的原则,创新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现重心下移;创新执法方式,健全精准高效、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的执法管理体系。

3、 建设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体系

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系统治理工作。健全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环境卫生设施服务体系。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

4、 健全市政设施保障体系

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构建高效节能的管理服务模式,探索路灯市场化机制,全面加强县城路灯的维护管养,提升县城亮化水平,确保县城路灯亮化率达98%。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工作制度,持续规范开展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工作。完善养护管理市场化施工队伍引入机制,提高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管理制度,加强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合同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提升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管理水平。

5、 创建智慧城市管理服务网络

一是建设智慧城市管理网络。逐步建立以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为主导,县、乡镇(街道)、社区分级智慧城市管理网络,健全运转高效的智慧城管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管理创新、结构先进、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互动融合的城管科技与信息化服务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跨越式提高。

二是完善智慧城管硬件设施。完善道路桥梁管理、智慧园林绿化管理、违法违规建筑遥感监测、垃圾分类监管、户外广告实施监管等信息系统,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对道路桥梁、园林绿化、违法违规建筑、垃圾分类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数据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强智慧城管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运用,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和关注度,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城市管理问题上报途径,有效推动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解决。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退休 3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6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60.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854.96万元对比增加了90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环卫市场化专项资金、2023年园林绿化管养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6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60.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854.96万元对比增加了90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环卫市场化专项资金、园林绿化管养经费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60.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88万元,与上年993.96万元对比增加370.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396万元,与上年1861万元对比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市场化专项资金、园林绿化管养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120104-城管执法973.10万元,主要反映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资、交通费等基本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360万元,主要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路灯电费及城市维修维护费、城市雨污管网维修维护费及公共绿化(八个地块)管养经费、垃圾填埋场不明物质倾倒案环境损失鉴定费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5.84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2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28.9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费63.42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6.5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预算总支出37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88万元,项目支出23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

1. 基本支出1364.88万元。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888.07万元 ;

(2)社会保障缴费319.80万元。

(3)住房公积金106.57万元。

(4)遗属补助及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 。

(5)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9.03万元 。

2.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管局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城市雨污管网维护维修专项经费、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专项经费、路灯电费及城市维护维修专项经费、禄劝县城公共绿化(八个地块)养护管理专项经费、禄劝大尖山垃圾填埋场不明物质倾倒案损失鉴定费、协勤人员补助经费等2396万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禄劝县城市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3年禄劝县城市管理局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禄劝县城市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禄劝县城市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1.8万元增加4.2万元,增长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2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人数增加。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无重点项目。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城管执法:对城市管理进行执法

3. 城乡社区支出:政府在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万元,与上年13.54对比增加了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133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9.67万元,固定资产33.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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