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0800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等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
4.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民族自治地区和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交流。
6.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区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
7.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县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8.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业务科、示范创建科、古籍整理办公室、宗教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民族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制作民族政策宣传手册;大力加强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做好团结稳定。以团结稳定为第一责任,加强工作调研,掌握工作动态,全力排查调处各类涉及民族矛盾隐患纠纷,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核。严格认真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核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四是开展民族节庆活动。认真组织好“花山节”“火把节”两节系列活动和“自治县成立庆祝活动”,在节日活动中大力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确保全县各族人民欢度节日。
五是做好社区“一家亲工作站”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的基层基础,加强对2个社区“一家亲工作站”的建设,不断健全我县城市民族工作基层服务网络,实现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使我县城市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 宗教重点工作。
着力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领导能力。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
3. 示范创建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广泛宣传、动员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促进全县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是认真开展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做好第四轮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深入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深入项目点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做好第四轮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的顺利申报立项工作,确保我县打造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民族特色村。
4. 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理念,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0.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增加火把节经费90万元,增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205.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0.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增加火把节经费90万元,增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205.25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0.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标及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项目支出39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火把节活动补助经费90万元,增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205.2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支出分别列:2012301民族事务支出616.97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 ,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5.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在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因部分不针对三公经费直接做预算,只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预算,车辆保有量减少,因原有的公务用车已于2022年7月已申请报废。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是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气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4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7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8.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3.18万元;净资产合计247.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3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0800111
(县民宗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200834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