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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3-67577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07 15:21
名 称: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投诉编号:X2YN202104150015)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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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投诉编号:X2YN202104150015)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15:21 浏览次数: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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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投诉编号:X2YN202104150015)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反馈(投诉)问题

投诉编号:X2YN202104150015

反映问题:1.昆明市约一千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数百座非正常运行,处理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其中几十座甚至不存在。2.举报人对昆明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标单位与实际运行单位不一致情况存疑(中标单位为北京科净源公司,实际运行单位为滇池水务公司)。

整改目标

进一步摸清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状,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沟渠的检查巡查、清理修复、管理运维等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牵头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责任单位: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整改措施:

1.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沟渠的检查巡查、清理修复、管理运维等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调试,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3.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1〕63号)要求,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内具备监测条件的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现场核实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4月16日,及时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核实。

1. 针对反映“昆明市约一千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数百座非正常运行,处理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其中几十座甚至不存在”问题的检查核实情况。

禄劝县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373个。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460座。经初步核实,共有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旱季无污水进入和设施设备维修,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部分设施2021年未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禄劝县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373个自然村中,均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此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2. 投诉人反映的“举报人对昆明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标单位与实际运行单位不一致情况存疑(中标单位为北京科净源公司,实际运行单位为滇池水务公司)”问题的检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禄劝县已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均无北京科净源公司参与投标行为,按照《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撒营盘镇、云龙乡集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BOT特许经营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撒营盘镇、云龙乡集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及重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建成8座污水处理站点由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未移交,目前暂由施工单位负责运行管理,此投诉内容不属实。

(二) 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 加强运维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一是开展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调研核查,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力促整改;二是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核实,提出管理要求,制定下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维管理,截至目前,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统计,我县共有20吨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63座,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村庄污水收集处理的需要;三是对已建成的重点流域云龙水库农村污水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对污水处理站内粪渣、杂草等进行清理,对窨井、沉泥井,堵塞管道等进行清掏,对站点设备及其管网进行全面调试及修缮,2021年-2022年共进行5次核查清理调试工作;四是为确保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府办便笺〔2022〕33号)

2. 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修复”的原则,对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并研究制定维修方案,全面开展修缮工作。截至目前,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59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已完成修缮,正常运行,正在按程序进行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云南新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其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由使用乡镇运行维护。

3.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1〕63号)要求,有序推进重点区域内具备监测条件的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工作,对我县云龙水库和普渡河等重点水环境流域范围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了水质监测,2021年-2022年共开展5次监测,出水水质基本达到《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牵头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责任人:文国红

联系人:杨海楠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邮箱:lqhbj.2008@163.com)。

联系人员及电话:杨海楠     0871-689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