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禄劝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禄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街道秀屏路129号,邮编:651500,电话:68912931,电子邮箱:lqx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禄劝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本年度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5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6件;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3件,予以公开3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余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137条,美篇发布77条。全年向省市、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投稿信息100余条。本年度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审批办结率100%,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4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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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存在差距,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牢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