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赵文江等同志任免职 务的通知》(禄干〔2023〕3 号)、《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刘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禄干〔2023〕14 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1月16日会议研究同意:
刘 军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永金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务;
赵文江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张运富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付天林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正科级);
李 刚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拘留所副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杨祖明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刘兴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团街交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浦绍进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包劲平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蹇志海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汤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伍晓立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乌蒙司法所所长、乌蒙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蒋天才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翠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德军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翠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韩德刚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汤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曹睿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白金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乌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坤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仙梅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张 林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杨开伟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李全东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国华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张红军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杜光云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明洪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秀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靖荣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邵国超 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罗桂琼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先德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词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的职数,干部原任领导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