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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1-655000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8 11:1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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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8 浏览次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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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街道气象路114号,邮编651500,电话:0871-68911497,电子邮箱:lqsfj16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禄劝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禄政办发〔2022〕46 号)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始终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面公开工作动态、时政热点、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2022年,县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信息、公示公告、工作报告等事项。通过禄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实现稳步提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对社会关切度高的民生重点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都依法予以公开,保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关于开办涉外公证业务的公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确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关于确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等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专人负责禄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打造以政府门户网站和“禄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协同发力的政务公开体系,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等各项工作,确保重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并为社会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读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并接受上级检查考核,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对照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中存在表述不当的问题。二是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