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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1-654722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3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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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38 浏览次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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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统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统计局联系(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政府办公楼二楼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871-689990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围绕2022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不断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在政府网上主动公开全县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领域统计信息数据65条,工作动态其他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申请件,同时,一年来接受到统计数据有关信息咨询电话及时给予满意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党组为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对局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依法申请、审查审核、涉密保密等管理保证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县政府公开办,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更新、发布等进行优化完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发布更新信息内容。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期公开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在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定期公开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信息。

(五)保障监督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自查,严公开内容,督促做好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文稿质量还有待提高,推送采用率不高二是与融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接联系不够积极,有时影响到信息公开和更新的时效性,目前,政务信息公开职权不在推送信息部门,因此对公开及时性无法保证,只能确保推送信息的及时性三是部分公开内容还需完善,不断提高统计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级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南,不断完善公开信息内容。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各科室上报信息质量和数量,增加信息来源三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公示力度,提高统计工作知晓度四是加大信息沟通,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