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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301-654689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07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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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07 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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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财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街道18号县财政局办公楼4,邮编:651500,电话:689119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县财政局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相关信息4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15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1条、政府债务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信息6条、涉农补助公开信息1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1条、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条、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1条、疫情防控公开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1条、公告公示栏目公开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配合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各科室信息发布前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网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做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时更正不规范、不正确的信息内容,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规范、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财政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涉农补助、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阶段性房屋减免租金、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金融服务、公开指南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调整禄劝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调动各科室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业务督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财政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组织做好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动态跟踪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加大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结合省、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反馈问题,及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政资金按要求公开后,对财政资金的政策解读不多,不便于群众对政策的了解,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3年,县财政局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部门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各科室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督促业务人员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