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多措并举优化审批服务助推社会经济增长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多举措并行,强化理论学习,优化审批服务,助推社会经济稳增长。
一、抓学习,认真落实政策文件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落实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环境管理效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云政发〔2018〕36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云环发〔2018〕3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云环发〔2020〕6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助推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昆生环通〔2022〕7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昆生环通2022年15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2年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生环通〔2022〕22号)通过学习,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
二、抓服务,优化行政审批
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许可我分局的6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核发、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关闭、闲置或拆除审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贮存危险废物(收集)超过1年的行政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流程,制作相关办理业务手册和工作指南,对外公开,使公众了解办理流程。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项目建设的十二项工作措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地,努力营造促进项目落地良好营商氛围,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在项目前期主动为项目提供选址咨询、项目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一是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高质量实现“3550”政务审批服务改革,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制定禄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60天压缩为14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报告表由30天压缩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排污许可证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技术评估审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实施审批材料精减,环评审批申请材料由5个压缩至2个,排污许可审批取消纸质材料变更为网络申报,所有行政审批做到材料齐全后当天“即报即办”实施技术评估与受理公示同步开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二是建立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跟踪,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过程跟踪清单,明确各审批阶段完成时间表,主动对接技术评估单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评估和按时限完成审批。
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工作法,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制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对辖区内重点、重大项目抓总负责,主动对接工业园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科工、水务等部门,建立省、市、县重点项目、进入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建立清单,提前介入,主动开展服务,并根据实际调整及时动态更新。
四是加强信息依法公开工作, 在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审批流程,业务手册,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组织实施污染减排工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园区产业规划和结构调整,努力挖掘县域减排潜力,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为项目落地提供环境要素保障。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符合我县相关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等原则,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主动服务,积极指导,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审批的程序及规定,深化“放管服”,根据新的环评目录,主动服务好企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三、抓承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纳入《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44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及昆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全面落实省、市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省、市生态环境系统《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44类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及昆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编制完成项目环评文件并做好相关承诺后即报即批,当天出具审批结果并同步在网上进行公开。
2022年共计完成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1项、报告表审批9项,企业自行备案登记管理87项,2022年建设项目选址共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78项。全部在承诺审批时限内完成,无超时审批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