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供水单位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提供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公司编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1)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3)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5)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6)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7)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8)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原则及公开主体
(一)公开原则。城市供水等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的原则。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二)公开主体: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三、公开内容
(一)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单位领导姓名,单位组织机构设置等。
(二)服务信息
(1)用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用水申请及报装方式;
(3)水费收缴、供水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三)与城市供水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四、公开时限
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主动公开时限:以本公司名义发布及本公司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信息。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时限: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
(一)政府网站相关栏目
(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公众号
六、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禄劝自来水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禄劝自来水公司提供的信息,向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禄劝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金融街14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每天(包括双休及节假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联系电话:0871-68912162 0871-68980286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禄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领取,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禄劝自来水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禄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4.邮箱申请。
申请人通过发送依申请公开至邮箱:
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收到《禄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依《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特殊情况的处理
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五)所需信息的形式和反馈信息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填写《禄劝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求,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六)费用收取
禄劝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禄劝自来水公司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处理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禄劝自来水公司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