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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12-638842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02 10:2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硝井村委会扩建大桥场至银厂箐村小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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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硝井村委会扩建大桥场至银厂箐村小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02 10:25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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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林决〔2022〕28号                签发人:张绍平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硝井村委会扩建大桥场至银厂箐村小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硝井村委会扩建大桥场至银厂箐村小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硝井村委会扩建大桥场至银厂箐村小组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银厂箐村小组集体林地0.1861公顷(用材林林地0.1861公顷)。

二、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在使用林地过程中崇德街道办事处林业管理站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需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征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