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 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市驻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 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启勇 副县长
副组长:尚正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朱学金 县政法委副书记
郭成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中彩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黄 琦 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闫自斌 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杨茂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国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保永奇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总监
杨继锋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李光学 县法院副院长
吕 敏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兴勇 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成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及省、市、县工作部署;负责安排部署全县药品 安全监管、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 事项及问题;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 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 邀请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此项工作,指定1位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乡镇(街道)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 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