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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11-63362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18 18:34
名 称: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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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11-18 18:34 浏览次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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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118

反馈(投诉)问题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50-41

整改目标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整改措施

(一)严格建筑施工及公路、道路扬尘管控1.配合推进《昆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提升监管工作的法律效力。2.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建、市政和交通工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坚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实施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考核、检查结果的应用,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压实包保监管责任和有关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自觉性,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3.加强裸露土地、收储土地扬尘防治。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地块内裸露表土要进行覆盖、撒播草种、临时绿化,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短期(1-3个月) 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应采取覆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4.加强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采用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物料应采取“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5.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针对渣土车辆集中运输路段适当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6.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按照市级要求推进绿化带地喷设施建设,有效降低道路扬尘。(二)加强秸杆禁烧管控1.加强农作物秸杆禁烧监管,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秸杆禁烧监管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严格按照《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内容,做好秸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禁止在全县范围内露天焚烧秸杆。2.持续抓好秸杆综合利用,重点发展秸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稳步发展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秸杆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2022年,全县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1.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重点,以点带面,研究制定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转行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禄劝县餐饮业污染防治水平。2.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严肃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按照国家、省市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任务和问题“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完成整治工作。(六)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继续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严格建筑施工及公路、道路扬尘管控

1.一是严格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要求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做到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八个必须”,改变建设工地的“脏、乱、差”状态,发放《昆明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防尘降尘操作手册》,积极开展督促指导,严格要求各施工企业配备扬尘污染防治专管员和专职保洁员日产日清,积极推进工地内部道路的保洁清扫工作,认真落实脏车进工地内部冲洗措施,压实包保监管责任和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实地检查、巡查。成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降尘工作专项检查组,组织对“工地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化厂房(一标、二标)项目工地”、“禄劝三溪鼎晟温泉城六、七期项目”、“禄劝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四季银座项目”、“公园壹号项目”、“南塘·公园里项目”、“悦山府项目”等在建项目工地大气污染应急管理及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1-10月,监督工程7个(其中停工2个,待验收5个),办理塔吊备案15台、施工电梯6台,爬架3套,出动各类质量安全检查共89余次(其中市局联合检查8次),下发《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大气污染监督检查记录通知书》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抽查记录》63份,督促项目限期完成整改。

2.加强裸露土地、收储土地扬尘防治。一是加强对已收储未出让土地扬尘管控,按照《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大巡查频率,定时安排专人对地块进行巡查。同时,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夯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严防私挖滥采现象出现反弹,杜绝由于非法开采引发的矿山扬尘污染。通过全面梳理,2022年度共收储7个地块,总面积762.14亩,目前地块均已出让。二是加强面山及堆场扬尘管理,加快“五采区”植被修复工作,加强对石灰窑、采石场等堆场的扬尘污染监管,进行不定期排查检查,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7-2025年)》,对废弃露天矿山和退出矿山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按计划分年度进行生态修复。

3.加强公路施工扬尘治理,认真落实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工地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要求必须对施工区域和土石方区域进行洒水或覆盖;要求在建项目投入洒水车辆,对生产生活区、进场便道及施工作业区进行喷洒淋水、降温防尘;严禁砂石材料运输车辆超载运输,规范渣土运输和堆放,运输车辆不扬尘、不泼洒、不脱落,严禁废料倾倒入河。

4.严格按照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渣土、散体物运输过程中“滴、漏、洒”污染路面和违规乱倒、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三池一设备”,对出入工地的车辆必须进行清洗,杜绝带泥上路现象。严格审批渣土运输许可手续,强化运输线路、时间、地点监管,对遗洒渣土、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的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加强对各主次干道、建筑工地及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出入道路的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渣土、散体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2022年1-10月,共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64份,签定《渣土运输保洁责任书》11份,对在建施工工地开展巡查检查229次,查处不规范建筑材料堆放20起,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覆盖31起,查处带泥污染路面6起,处罚垃圾运输车污水泄漏泼洒污染路面6起12辆次,处罚违法倾倒建筑垃圾2起,违规收纳处置垃圾案件1起。

5.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2022年,在禄劝县旧县大桥北段建设公园绿地33亩,目前已经完成建设,进行后期管理养护之中;提升改造1个花卉主题公园位于禄大路四季银座健康城,目前已经完成改造工作;新建1个花卉主题公园位于108国道南塘河边,目前已经全面动工,正在建设主体结构部分;2022年共种植黄冠菊10000㎡、银边吊兰10000㎡、草坪8300㎡、乔木207株、灌木类140株、地被类(开花、色叶)600㎡,进一步丰富了城市绿化景观,有力促进全县绿化提升,为积极打造生物多样性绿美城市夯实基础。按照市级要求推进禄劝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投资2831.97万元,建设旧县大桥至客运站长约2.14km绿道建设,总面积44840㎡,绿化面积32830㎡,绿地率73.2%,绿化覆盖率87.8%,硬质铺装4555㎡;6个景观平台、1个民俗广场、3个休闲广场、1个娱乐广场、1个儿童游乐区、1个运动健身区、1个户外活动区、25组果皮箱。

(二)加强秸杆禁烧管控

1.加强农作物秸杆禁烧监管,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宣传单、张贴临时性标语等多种手段,多渠道、全方面、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不间断宣讲,不断提高群众思想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结合秸秆资源化利用调查工作,2022年来,开展秸秆焚烧专项巡查工作10余次,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重点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查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制止,严格按照《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严肃进行查处。

2.持续抓好秸杆综合利用,通过采取秸秆青贮氨化、秸秆还田、技术培训等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入户调查。2021年,全县秸秆产生量161258.69吨,可收集量151606.75吨,秸秆利用量144721.97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5603.85吨、饲料化化利用量128321.44吨、原料化利用量796.68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46%。农户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减少了因农作物秸秆传统的田间地头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替代薪柴消耗。

(三)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

1.制定下发《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职能职责,全面开展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和隔音降噪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违法排放油烟和环境噪声等情况,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切实提高餐饮业污染防治水平。

2.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一是加强许可核查,建立餐饮业经营者的数据清单和动态管理数据库,督促新办理许可证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包括学校食堂)、油烟相对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油烟机,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单位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减少油烟污染。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烧烤摊点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在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的基础上,挖掘市场潜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引摊入市”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强联动执法,严肃查处餐饮企业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占道经营行为,2022年1-10月,共计查处占道经营的餐饮企业、烧烤摊点、食品摊点等2415起。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

1.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禄劝县城区共设立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禄劝县实验中学,监测项目为SO2、NO2、O3、PM10、PM2.5、CO共6项污染物,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积极配合第三方运维公司开展检查工作,并开展质量监督与核查,做好自动站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对第三方机构的日常运行维护进行有效监督,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共297天,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

2.加大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力度,按照环境监察规定对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对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加大污染较重行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22年1-10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共办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件7件,罚款12.7万元。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积极组织开展加油站、汽修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收集治理工作,围绕26家运营的加油站及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开展工作,围绕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运行情况,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资质齐全,烤漆房是否全封闭,喷漆和烘烤废气是否全收集,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活性炭、过滤棉等废气吸附装置是否定期更换,更换记录和相关票据存档是否完整进行专项检查。2022年1-10月,共出动人员38余人次开展整治,通过整治提升,督促汽车维修企业加强规范管理,遏止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六)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

1.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按照《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新产推办〔2022〕9号)要求,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截至2022年10月31日,禄劝县辖区内车辆品牌包含“北汽”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为172辆。

2.加大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围绕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配套电网规划,优先满足公共桩建设电力接入需求,2022年,完成13个充电桩建设。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牵头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责任人:文国红

联系人:孙璐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邮箱:lqhbj.2008@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孙璐0871-689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