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绿槐村委会凹子村、干海子村后山直至茂龙村委会以都德村后山新建森林草原防火通道拟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2-11-14 14:30
浏览次数:101
字号:[
大
中
小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绿槐村委会凹子村、干海子村后山直至茂龙村委会以都德村后山新建森林草原防火通道拟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绿槐村委会凹子村、干海子村后山直至茂龙村委会以都德村后山新建森林草原防火通道使用林地的项目,占用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绿槐委会集体林地1.3390公顷(其他林地0.529公顷,防护林林地0.0410公顷,用材林林地0.5597公顷,薪炭林林地0.1652公顷)。
二、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在使用林地过程中屏山街道办事处林业管理站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需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征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