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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10-62149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6 11:1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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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6 11:18 浏览次数: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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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 文物“四有”工作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3.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4.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5.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7. 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一是争取到中央、省、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729.25万元(含县级配套资金95万元),专项用于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文艺培训、读书活动、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举办乡村音乐节、农民丰收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暨群众合唱比赛、广场舞大赛、三下乡、文艺汇演进基层文明宣传入人心志愿服务活动等,全年开展戏曲进乡村80场次。完成线上数字展播30条,文化资讯100余条,地方特色资源库视频15条。三是积极推广阅读活动。开展“3.5学雷锋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书香禄劝·全民共读红色经典”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回望·传承·创新”4·23读书日活动、“送书下基层”阅读推广活动等10次,发放过刊8200册、宣传册2550册、新书200册。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全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业务骨干培训12期、300人,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岗前培训2期、33人,图书馆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6期、158人次。五是公共文化场所实行免费、错时、延时开放。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59.5小时,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42小时,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2. 引导培育文艺精品。收集整理民歌歌词30首,创作音乐剧《唱支山歌给党听》(共四曲)、歌曲《皎平渡颂歌》“禄劝红歌”《魅力禄劝》。《灯火里的中国》获得市级优秀节目奖;《欢乐的傈僳人》参加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优秀奖;《傈僳族口弦舞》《欢聚一堂》《雁落背弓》参加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优秀奖,《阿德乐》获传承奖,《彝家转转酒》荣获三等奖,《禄劝傈僳族舞》荣获省级三等奖。创作第十二届民运会参赛项目《彝族规定操》《花样跌脚》《咪朵咪彩依卓牵》《背新媳妇过河》。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进一步强化。一是完成羊毛毡制作、彝族小锅酒制作、苗族芦笙制作苗族服饰制作数据采集和第四批县级传承人42人的申报数据采集。在皎平渡镇长麦地村委会戴家村和凤家古镇成立羊毛花毡展室。二是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收集30余件非遗作品在县文化馆陈列展出。选送刺绣、羊毛花毡等作品11幅参加昆明市建党一百周年非遗展,其中2幅作品被昆明市文化馆收购。组织禄劝彝族刺绣、羊毛花毡参加云南创意文化博览会展示,展出作品120余件。三是我县现有县级非遗传承人19名,市级非遗传承人6名,省级非遗传承人5名,开展各类“非遗”培训18期,参与学员800余人。四是在禄劝职业高级中学开展“非遗进校园”剪纸、彝族刺绣、民族乐器制作与演奏培训,参与学员135人,展示作品85幅。4.多措并举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开展文物安全管理。投入35万元对茂山发古雕楼、文昌公和转龙彭家大院、观音阁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2021年,共检查省保单位4项12次,市保单位9项16次,县保单位15项9次,确保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及汛期安全。二是争取文物保护资金112.5万元,完成三台山摩崖石刻、彝汉文摩崖石刻维修方案编制规划,通过云南省文物专家组的评审。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2021年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项(翠华周恩来长征路居旧址、团街红军总部驻地旧址、洪门渡口、鲁车渡口),并对县内9个市县级长征历史文物申请提级。四是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监督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年初与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乡(镇、街道)签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保护“四防”安全责任书》,逐层压实责任。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文物执法制度,推进文物保护单位执法检查常态化,对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不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2021年处置违法案件1件,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五是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我局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扩大文化影响力的实施方案》,经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次主任会议暨专项小组联络员第八次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修改完善,目前正在走发文审批程序。六是完成“三台山摩崖石刻”“彝汉文摩崖石刻”“汤郎细柞摩崖石刻”“云龙安则箐摩崖石刻”“雍翠山碑刻群”等5项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调查,专项调查成果已按要求上报国家文物局。七是节假日期间及全县各级地面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对相关责任人和广大游客进行文物保护法规宣传,累计发出宣传资料3000余份。

5. 聚焦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巧渡金沙重点展示园及长征历史步道(禄劝段)两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已分别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禄劝县红色文化发展规划》已通过省市专家及县规委会评审。登记注册了“皎平渡干部教育基地”,分期分批打造提升翠华、皎平渡、乌东德和县城“学党史,跟党走,做长征精神传承人”红色文化现场教学点,第一批翠华现场教学点打造提升整合涉农资金1650万元;第二批皎平渡、乌东德现场教学点打造提升工作也已经完成。截至目前,皎平渡干部教育基地已经接待培训学员55期、2700多人,翠华、皎平渡和乌东德自行接待各2万余人次。皎平渡干部教育基地培训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6. 强化监管文化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全县在册并能正常经营的文化市场经营户网吧13户,歌舞娱乐场所34户。2021年受理行政许可件8件、办结8件,均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网公示结果。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等检查方式,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余台次,加强了对县城区和乡(镇、街道)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暑假期间文化市场排查清理;今冬明春和夏季汛期文化行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县委宣传部完成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5次,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治4次;打非治违、出版物市场“五大专项行动”2次;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排查宣传行动2次。三是对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2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实现“管理到户、责任到人”的监管格局。四是今年无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案件。共接到12345市长热线、96927平台涉旅投诉、“一机游”等平台转来的游客投诉件51件,积极与投诉人和被投诉方沟通协调,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划定责任,耐心调解。投诉办结率100%,办理结果满意率100%。五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景区(点)及娱乐场所的人员管控、排查,2021年共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4次。六是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办公区域、责任区域、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图书馆、文化馆、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影剧院等范围内的非A级旅游厕所,认真落实“三无三有”标准及清洁消毒相关要求,推广使用“常消毒”微信小程序。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督促检查5次。

7. 树牢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旅游经济平稳运行。

(1)旅游指标完成情况。1—10月,全县共接待游客100.612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441亿元,同比增长7.6%和8.8%。2021年在库项目共有8个,其中续建4个,新开工建设项目4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在全县5家投资过亿部门中位居第一。完成招商引资5194万元。全年共接待游客98.2693万人(预估),同比增长25%,旅游综合收入完成4.3626亿元(预估),同比增长24%。(2020年测算人数是129.7497万人,因疫情原因,市文旅局调控认定为78.6154万人,旅游综合收入3.517亿元)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复工复产,恢复经济运行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服务促项目,以项目推进促发展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团结协作的职能职责,提早谋划一批市场前景好、条件成熟、可操作性强的文旅项目进入市县重点项目库,重点培育,加强协调服务,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受益,提升全县文旅项目高水平建设管理工作,丰富全县旅游发展新业态。一是做好文旅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坚定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多次深入项目点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目前在建项目主要有轿子山大酒店、原始部落野温泉、三江口温泉旅游度假区、新山垭口至四方景索道建设、水彝堏、下坪子索道提升改造项目、昆明轿子山景区cop15旅游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山垭口生态停车场8个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且年内能开工的有皎平渡红军长征纪念馆迁址重建项目。二是做好新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产业实力强、带动作用广、质效水平优”的文旅产业项目建设,围绕全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十四五"规划及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策划包装条件成熟、有发展前景的文旅储备和招商项目,主要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和游乐场项目。

(3)持续推进“旅游革命”。一是做好“一机游”工作。指导企业完成优化“一部手机游云南”图片、文字等相关材料的上传上线工作,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做好旅游线路规划和信息发布。我县持续推出“二日、三日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游”“红色文化游”“学党史,跟党走,做长征精神传承人现场教学”等系列旅游线路规划,通过都市时报、掌上禄劝、“一机游”等在线平台发布,让游客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切实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评价标准,对全县旅游企业摸底排查、现场核实,完成2114家诚信评价复评及复核工作,涉及餐饮、住宿、汽车租赁、景区、涉旅商品经营户五个业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诚信指数将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各地游客提供参考。二是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照省市“政府补一点、企业拿一点、市场筹一点”的精神,在全县开展厕所革命。目前全县建成3A级以上旅游厕所30座,2021年新建旅游厕所3座,目前已完成轿子山索道站2座,皎平渡镇皎平渡村1座主体建设,转入工程装修阶段。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旅游示范引领。完成3条乡村旅游线路、1条乡村旅游示范带的规划推荐工作;成功创建市级旅游示范村1个(中屏镇火本村)。四是积极开展创文工作。 创建云南省级文明城市以来,通过开展文明旅游进景区、文明旅游进广场、文明旅游进社区等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2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4家非A旅游景区、5家宾馆、酒店等窗口单位,向游客(市民)发放倡议书、文明旅游告知书等公益性广告2000余份,组织、参与文明旅游志愿活动8次。通过宣传和倡导,引导文旅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和游客携手提升旅游文明素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打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4)切实开展全域旅游统计工作。按照全域旅游统计标准,围绕“数出有据、应统尽统”的要求,科学、精准的做好旅游吸引物名录的建立和更新维工作,科学确定统计口径,做好吸引物普查和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做好全县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等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县旅游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旅游业发展趋势,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通〔2019〕40号)和《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转隶调整的通知》(禄编办〔2019〕31号)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下设六个事业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工作办公室,与上年度比较增加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红色文化培育和发展工作办公室,由禄编〔2020〕18号文件批准成立。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与上年相比减少5辆在编实有车辆,原因为车改拍卖和报废处理减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8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874.27万元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2.69万元,增长比例17.84%。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增长为群众文化较上年增加173.8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190.67万元,文物增加80.13万元,生产发展增加654.05万元。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0.00万元,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314.51万元和其他支出40.00万元。


2021年收入占比: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元)

收入占比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合计

33869587. 94

100. 00%

2070101

行政运行

9506514. 30

28. 07%

2070109

群众文化

1978497. 83

5. 84%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58000. 00

0. 17%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6041345. 28

17. 84%

2070204

文物保护

708942. 99

2. 09%

2070205

博物馆

1150000. 00

3. 40%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200000. 00

0. 59%

20799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107167. 88

15. 0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8019. 00

2. 1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4894. 90

0. 1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2016. 82

0. 1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38051. 00

0. 7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7984. 00

1. 0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93805. 00

0. 87%

2130505

生产发展

6540510. 94

19. 3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23838. 00

2. 14%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0000. 00

0. 44%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64万元,占总支出的67.49%;项目支出1,145.57万元,占总支出的32.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2,833.76万元对比,增加689.45万元,增长比例24.33%。主要增加原因是群众文化支出增加178.8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223.98万元,文物支出增加134.57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22.21万元,生产发展增加654.05万元。支出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0.00万元,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314.51万元和其他支出40.00万元。


2021年支出占比: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元)

支出占比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合计

35232085. 50

100. 00%

2070101

行政运行

9041540. 00

25. 66%

2070109

群众文化

2028497. 83

5. 76%

2070114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341251. 00

0. 97%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6057900. 28

17. 19%

2070204

文物保护

746925. 40

2. 12%

2070205

博物馆

1166356. 25

3. 31%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280649. 29

0. 80%

2079902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124350. 00

0. 35%

20799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856520. 75

16. 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10854. 18

2. 8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4894. 90

0. 1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677. 41

0. 1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20651. 34

0. 9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7984. 00

0. 9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60392. 93

1. 02%

2130505

生产发展

6540510. 94

18. 5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76129. 00

2. 20%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0000. 00

0. 4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7.64万元,占总支出的67.49%。与上年2,121.33万元对比增加256.31万元,增幅12.08%。主要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及对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及免费开放等工作的投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13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7%,主要用于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和文物保护及旅游发展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5.57万元,占总支出的32.51%。与上年712.44万元对比增加433.13万元,增幅60.79%。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虽然少了马鹿塘杜鹃花海栈道建设项目,但是增加“旅游革命”和红色文化发展培育两个项目大幅增加了项目支出。2021年我局共有四个项目支出,分别为:旅游发展支出28.4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48%;文化站(室)改扩建项目支出11.3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99%;“旅游革命”奖励补助支出451.8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9.44%;红色文化发展培育支出654.0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57.09%。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2,833.76万元对比增加674.45万元,主要增长原因基本中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增加及对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及免费开放等工作的投入增加,以及项目支出中“旅游革命”和红色文化发展培育两个项目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需人员支出和日常工作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支出、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室)活动开展、免费开放、文物维修维护、旅游发展等。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助部分。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0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财政补助分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65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4%。用于我县红色文化发展培育项目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缩紧“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63万元,下降6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4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万元,下降84.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缩紧“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万元,占82.36%;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17.6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巡查及旅游发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巡查及旅游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5.3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27万元对比增加37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下拨乡镇资金在本年度完成下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还包括下拨乡镇综合文化站(室)正常运转支出、免费开放和配置乡镇综合文化站(室)文化用品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38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4.41万元,固定资产418.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593.5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0.76万元,减幅46.6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8.36万元。因机构改革无偿划拨房屋建筑物1668.74平方米,账面原值162.05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拍卖车辆1辆(机关事务局统一拍卖),账面原值17.58万元,报废处理车辆3辆,固定资产原值66.2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82. 79

964. 41

418. 38

48. 28

156. 54


213. 56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平均衡地配置公共文化产品,尤其是要努力维护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集中采购、发放补助等手段,扩展文化服务内容,畅通文化服务通道,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社会成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成员实行全免费开放。各级国营艺术院团、影剧院要安排一定场次低价向弱势群体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留基本的模拟频道,保障他们收看电视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投入,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农村陈旧落后的基础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服务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我国重点文化支农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就是要保证广播电视入村到户,为农村提供内容、质量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是要加强农村电影院建设,增加电影放映点,加强农村电影拷贝配送管理,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增加电影放映数量,确保农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就是要在经济落后地区新建 2.5 万个左右的综合文化站,配置相应的文化设备,确保全国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就是对一些地广人稀的落后地区因地制宜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开展综合一体化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首先,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三农”报道,增加“三农”节目量及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城市要开通农村版面及农业频道。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作为首要任务。其次,加大对“三农”题材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为文艺创作单位把“三农”题材纳入创作计划,保证每年产出一定比例的反映“三农”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秀农村题材剧本,免费让本地艺术院团使用,鼓励其为农演出。再次,增加“三农”读物出版量,多出版发行对农民胃口,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书出版物,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开展送书送杂志下乡活动,为农村文化室免费发送书籍,鼓励市县两级图书馆实行一卡通工程,使图书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等评价体系。

2. 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监督索引号53012800257301111

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