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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10-62138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6 10:44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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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6 10:44 浏览次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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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继续发挥指挥部、参谋部、作战部的作用,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及乡镇(街道)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推进机制、工作、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时间上无缝衔接、在工作上压茬推进、在使命上传递接力,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配合两办完成全县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提名推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分、组委会评审、向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50个先进集体、80名先进个人、20名脱贫致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强化防贫动态预警监测及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底线

通过常态化开展脱贫户申报、村级研判、媒体监督、行业部门重点监测等人防措施,及时发现风险;整合民政、教育、医保、扶贫等现有信息平台和数据资源,形成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大数据库”,对风险户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制定下发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方案,对准入的“三类对象”及禁入的“十类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三)做好“政府救助平台”试点及推广工作

以集中培训、视频学习等方式,加大“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目前已上线7个部门16个事项(民政的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社的“找工作、找培训;住建的农村危房改造;水务的饮水安全;教育的控辍保学;卫健的医疗机构查询、慢性病管理、大病专项救治;医保的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报销、大病救助)。并对乡镇宣传、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情况开展督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工作

加强与南光集团、上海普陀区的协调对接。2021年中央定点帮扶(南光集团)资金407.5975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7个。上海普陀区对口帮扶资金2165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今年上海普陀区选派1位同志到我县挂职开展帮扶工作,选派3名教师、2名医生到禄劝开展支教支医工作。禄劝县选派1名副科级干部到普陀区挂职交流,组织4名教师、4名医生、2名规划设计人员赴普陀区学习锻炼,组织50名党政干部赴普陀区进行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培训。

(五)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探索推进乡村振兴

制定实施《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禄通〔2021〕14号),以“九大行动”为统领,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力争新创建一批国家级美丽乡村和省、市、县级精品示范村,推动乡村振兴由点到面全面铺开。

二、 立足本职,以扎实作风抓好常规性工作

(一)抓好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后续管理工作

2021年完成了对8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88座电站全部正常使用。完成了第二批66个电站的运维企业招投标,各个电站正常运转。

(二)完成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紧扣脱贫固效目标,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编制工作。

(三)抓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充分发挥扶贫小额贷款的帮带作用。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户自身发展能力。截止目前,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447.92万元,完成计划的102.24%,扶持建档立卡户4355户,完成计划的108.88%,获贷脱贫户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实现增收致富,扶贫效益明显。

(四)推进“雨露计划”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雨露计划”帮扶教育作用,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

(五)抓紧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2021年我县共申报扶贫产品认定公司(合作社)64家,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县共申报消费扶贫产品207个(类),其中通过国家认可发布的58个(类),通过省级复核的129个(类),通过市级审核的20个(类)。

(六)做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04.5万元,实施屏山街道茂龙村委会旧房子等26个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32.1公里12万元多平方米。

(七)组织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挂包帮、转走访”相关工作的通知》(禄联办通〔202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帮扶单位、乡镇(街道)、包村领导、结对帮扶干部工作责任,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每个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的工作机制。

(八)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费日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次,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2次。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重大理论、重要政策宣讲20场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5次,制定《禄劝县扶贫办舆情应急处置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处置网络舆情4条。抓严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六个责任”清单,对标对表督促好班子成员、中层和重点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6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党课8次,定期传达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11个,开展工作纪律检查25次。

(九)扎实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开展专题学习16次,专题培训会2次,现场教学活动4次,专题宣讲4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党课学习5次,开展系列活动8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为民办实事计划42件,已全部办结。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1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42.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县级预算工作经费;二是2021年实施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收入较上年减少3642.32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6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9万元,占总支出的13.00%;项目支出3,797.62万元,占总支出的87.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69.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县级预算工作经费;二是2021年实施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收入较上年减少3369.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故较上年增加39.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08.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实施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收入较上年减少3408.9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乡村人口统计监测经费62.42万元用于;二是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404.5万元,用于实施县域内部分乡镇村内道路硬化项目;三是扶贫小信贷贴息1290.36万元,充分发挥扶贫小额贷款的帮带作用。帮助脱贫户户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户自身发展能力;三是光伏项目152.74万元,用于发张光伏产业,用光伏受益带动脱贫户增收;四是项目管理费47.07万元,用于我局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费用的支出:五是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元,用于2021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尾款支付;六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保证金22.82万元,用于支付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保证金;七是成效考核检查经费15万元,用于支付成效考核产生的相关费用;八是资金监测和绩效评价经费2.78万元,用于支付资金监测和绩效评价产生的相关费用:九是雨露计划326.4万元用于脱贫户家庭子女就读中职、高职的在读学生给予补助,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对脱贫户家庭子女进行补助;十是省、市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348万元,用于全县行政村有驻村队员的驻村补贴;十一是美丽乡村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部分乡镇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十二是防贫保险15.52万元,用于购买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而导致有新致贫返贫风险的重点人群。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对比减少2831.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县级预算工作经费,二是2021年实施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收入较上年减少2831.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4,14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支出和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村内道路硬化等项目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有公务用车编制数,但车辆报废,没有购买新的公务用车,所以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有公务用车编制数,但车辆报废,没有购买新的公务用车,所以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故“三公”经费中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单位人员减少,故相关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费等相关办公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79. 16

4538. 34

40. 82




40. 82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457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38.34万元,固定资产40.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6.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328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102405525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