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和昆明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7.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反腐败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开展集中学习2期,现场教学1期,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期。紧盯县乡党委和村“两委”换届,开展监督检查9批次。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3期。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次,研究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处分事宜4批次。
2. 持续健全监督体系,以高质量监督为治理现代化赋能。制定“一把手”责任清单,切实发挥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用好上级纪委书记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开展“派单式”监督检查45批次,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54批14903人次。开展会风会纪监督检查18场次,通报2期。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188人次。组织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巡察工作。
3. 坚持纠治“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编发廉政提醒短信5400余条,开展监督检查12批次,开展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专项检查2批次。针对全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屡禁不止、作风不严不实、担当精神不足等突出问题,协助县委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公开曝光17批23起。精准有效把容错纠错机制落到实处,对3党员干部免于党纪处分,43名干部依规依纪从轻处理,为2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4. 始终坚持以人民至上,保障党的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开展11轮次监督检查。开展巩固脱贫成效、防返贫监测预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34场次。对县级政法各部门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全覆盖督导2批次。开展生态环保、医疗养老、校外培训机构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开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监督检查11轮次,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监督检查3轮。查处社会保险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个,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件。
5. 以“三不”一体理念深化腐败治理,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筑牢基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8人次,占58.9%;第二种形态74人次,占21%;第三种形态36人次,占10.2%;第四种形态35人次,占9.9%。共受理群众诉求及信访举报380件,集中处置问题线索264件330人,党纪政务立案141件1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采取留置措施9件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件6人,通过案件查办挽回经济损失664.9万元。、
6.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县纪委换届各项工作,顺利圆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纪委委员和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制定2021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业务学习20期。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期,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培训班2期。进一步健全完善8项内控制度,召开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清单,全面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带头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问责1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1人。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47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5.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404.77万元对比增加了71.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及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4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40万元,占总支出的98.25%;项目支出44.50万元,占总支出的1.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404.77万元对比增加了138.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及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8.40万元。与上年2,364.77万元对比增加了133.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及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0万元。与上年40.00万元对比增加了4.50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多,支出增加。其中:2019年省级办案补助资金19.5万元用于辅警日常办案补助,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日常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8%。与上年2,404.77万元对比增加了63.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卫生健康类支出和保障性住房支出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0%。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7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3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95.75%;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4.2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10万元,与上年581.03万元对比增加了77.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经费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1.1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2.68万元,差旅费27.14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委托业务费215.76万元,工会经费5.46万元,福利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23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9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91万元,固定资产56.3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72.2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5.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55.2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0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4. 26 | 237. 91 | 56. 35 | 0. 00 | 18. 32 | 0. 00 | 38. 03 | 0. 00 | 0. 00 | 0. 00 | 0. 00 |
填报说明: |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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