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467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云龙水库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依照《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做好云龙水库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3、 履行《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确定的县人民政府承担云龙水库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履行的职责。
4、 指导、督促县、乡(镇)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云龙水库保护责任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水源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
6、 参与水源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并提出意见。
7、 履行《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规定的有关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的行政处罚权;在保护区内相对集中行使水利、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城管、农业、林业、绿化、卫生、旅游、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水库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区实施云龙水库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8、 贯彻执行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各项扶持补助政策。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的通知》(昆编〔2016〕16号)要求,设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副县级。
1、 办公室
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档案、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拟定单位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组织政治学习、负责单位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 水资源管理处
负责监督径流区生态环境的规划、调查、评价、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径流区水质的监测和保护,确保云龙水库水质达到保护目标要求;指导水源保护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生产;对水源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监督。
3、 政策法规处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责任制度;落实水源保护区群众的各项扶持政策。
4、 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各类计划,做好财务、会计、统计工作;做好水源保护区生产生活扶持补助资金兑付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做好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实有28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28人,事业人员28人。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无人员变动情况。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做好水源地规划,确保治理项目有序推进。为科学、系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编制了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保护总体规划“十四五”规划,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水量保障、水质保证、生态修复建设、监控体系及管理能力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六个方面。规划重点工程项目23个,投资总额为10.28亿元。对产业结构调整、水环境综合治理、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划,为保护治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扎实开展好云龙水库水源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开展好双化水库清淤前期工作。按照《云龙水库水质提升方案(2020-2025年)》明确时限,已完成双化水库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正在开展该项目的土地、林地报批工作。二是开展好双化水库库周水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双化水库库周水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正在开展后续报批工作。拟通过在库周建设截污沟7公里,在入库口建设生态湿地400余亩,清除库内淤泥200余万方,对双化水库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水质,确保云龙水库水质稳定。
(三)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治理。针对水源区农业面源污染和“两污”收集处理率低,保护治理资金压力大的问题。组织协调水务、环保等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水源区村庄“两污”收集处置、小流域治理、“农改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一是实施完成老木河上游新合村委会老板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高安、书西、芝兰三个流域67个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二是完成双化水库水源区招桂、照块村委会水环境整治工程,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撒营盘垃圾填埋场改造完善工程和撒营盘集镇雨水调蓄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云龙水库水源区保护治理能力;三是编制完成《云龙水库重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方案》《云龙水库撒营盘、云龙污水处理厂运营方案》《撒营盘垃圾填埋场运维管理方案》《云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湿地运维管理方案》不断规范水源区已建设施的规范管理和有序运营,确保已建设施发挥效益。
(四)强化村庄“两污”治理,促进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一是水源区128个重点村庄生活垃圾已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处置”的运营模式做到日产日清,其余150个村组已制定乡镇水源区保洁方案按照每村配备1个公益性岗位进行日常保洁,由属地乡镇定期组织清运,水源区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率达46%;二是水源区178个村庄已建(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设施覆盖率达64%,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确保实施正常运行。
(五)聚焦水源区日常巡查监管,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一是按照一级保护区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周巡查的要求,水源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水源区乡镇管理所和巡护人员加强对水源区入库河道、村庄环境卫生、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有效遏制水源区违规放牧、复垦、偷捕鱼私挖乱伐等行为。二是以市纪委监委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查检查,全省环保交叉执法检查和市级“绿剑专项行动”反馈问题为重点,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水源区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三是开展好水源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2021年底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2次,共排查出82条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278份。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禄政办发〔2021〕14号),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抓实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水源保护的意识。一是不断完善水源区标识标牌的建设,截止2021年底共建成水源区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361块,不断提高水源区群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知晓率;二是开展水源区法治宣传2次,利用水源区乡镇集镇赶集日,采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开展水源区执法培训2次,学习水行政执法的相关知识和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水源区执法行为;四是开展以案释法1次,采用公审的形式审理水源区违法违规行为,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水源群众爱水护水,不断形成依法治水的良好局面。
(七)完善扶持补助政策,保障水源区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的扶持补助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实际,制定扶持补助细则,确保水源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9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8.95万元,占总收入的78.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5.36万元,占总收入的21.29%。与上年收入3,152.61万元对比,收入增加441.70万,增加14.01%,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152.61万元对比,减少323.66万元,减少10.27%,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项目收入增加,与上年其他收入0万元对比,增加1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4.08%;项目支出3,088.36万元,占总支出的8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152.6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441.70万元,增加14.01%,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3152.61万元对比,支出减少323.66万元,减少10.27%,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项目支出增加,与上年其他支出0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95万元。与上年对比480.5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5.36万元,增加5.2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8.36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2,672.02万元对比,增加416.34万元,增加15.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累计向水源区群众兑付生产生活补助2563.83万元;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高安小河、三合小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2021年12月12日止支出463.34万元,已完成初验;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芝兰河、撒老坞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2021年12月12日止支出281.04万元,已完成初验;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书西小河、老木河流域重点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2021年12月12日止支出403.93万元,已完成初验;双化水库水源保护区招桂、照块村委会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2021年12月30月止支出787.44万元,预计2021年年底完工,雨水调蓄工程2021年支出188.52万元,预计2022年5月完工。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1%。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2.61万元对比,增加1326.34万元,增加88.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270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水源区项目支出等。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1万元,与上年34.78万元对比,增加3.43万元,增加9.86%主要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8万元,印刷费2.81万元,咨询费4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3.09万元,租赁费9.54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劳务费9.44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其它交通费用0.6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5.38万元,固定资产47.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789.74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7.34万元,减少70.2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32. 4 | 485. 38 | 47. 02 | 47. 02 | |||||||
填报说明: |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八、 上缴上级支出: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 “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46701111
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20221019041314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