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省市驻禄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 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的通知》(昆政办〔2022〕49 号)要求,由县审改办牵头各 职能部门编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 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清单实施许可。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 年版)》公布后,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要 严格执行。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 以本清单为准。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 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 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 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 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 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 要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市通办等改革措 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全面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 筹协调。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 和管理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驻禄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系 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 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乡镇(街道)、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 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 号)、《云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 知》(昆政办〔2022〕49 号)规定,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完善事项实施规范,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 变相许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 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 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
2022 年 9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 下载链接:
禄政办发〔2022〕59号: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含附件)
相关解读:
解读《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