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日
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发〔2022〕7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 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一)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支持。始终坚持“大抓投资、抓大投资”理念,围绕农林水、交通、市政、产业园区、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大专债项目的包装力度,全年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2个以上,确保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以上,推动开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持续在吃透政策、科学谋划、主动对接、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向上争项目、争投资,确保全年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4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五个一批”项目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跟踪考察、联系协调、高位推动等项目推进机制,结合“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通过“晒”项目、“比”实绩,在全县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重点聚焦抓好在建项目和已储备的144个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100亿元。综合交通方面,加快推进团云公路、新山垭口至乌蒙乡三级公路建设,确保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S29禄会高速公路(禄劝段)、云南禄劝港、自然村公路硬化等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水利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本业水库、岔河水库、金兆水库、农村饮水保障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6亿元以上。城镇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南塘·公园里、三溪鼎晟温泉城七期、公园壹号、凤家古镇(47、49号地块)、四季银座健康城等项目建设,年内完成11个老旧小区改造和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工业方面,完成撒永山250MW光伏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洗马塘片区开发,有序推进年产30万方加气混凝土(砖)生产线、石油液化气(LPG)储配站、新型塑料管道生产等项目落地建设,确保完成工业投资4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市级工业奖补资金,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按年度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5%,或其设备投资的1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500万元;对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以上,按设备购置费的8%,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三)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市投资导向和支持领域,加大谋划项目储备力度,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包装一批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筹集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以上,推进年初计划新开工的144个项目如期开工,形成有效投资。同时,加快已拨付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四)强化投资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水保、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优先向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加大征地拆迁和土地收储供应,全年完成土地收储757.92亩,供应800亩。坚持县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制度,实施项目保障要素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分析调度会议,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林地、环评工作给予全面指导、帮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林草局、县供电局等〕
二、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五)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精品水果、特色畜禽、道地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基地。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73万亩、22万吨以上。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责任,构建多方联动的严守耕地红线大格局,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全年建设2.98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兑付方式。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措施得力有效,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龙头带动。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启动农业现代化培育计划,抓实精品水果、特色坚果、道地中药材、有机蔬菜、畜牧业等重点产业,强化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水平。对年内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支持。组织企业参与各类产品展示展销,利用网络平台推介宣传特色农产品,促进企业产供销衔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七)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基地设施化水平、标准化水平、绿色化水平和数字化水平,引领带动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县域产业基地化率。推进建设“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加大“绿色食品牌”推介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年内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八)积极培育工业增量。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条件相对成熟的昆明恒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矿采选、禄劝屏山街道孙家山砂厂、禄劝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禄劝德力碳化硅公司、轿子山泉等5户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和服务,确保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以上。对年内新建投产入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申报市级20万元奖补资金,入规当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申报市级50万元奖补资金。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九)提升产业园区支撑。设立园区发展专项基金,县财政统筹安排2000万元园区产业发展资金。落户园区企业上年产生的县本级税收入的20%返还园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产业培育、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以及行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园区项目引进、产业升级、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创优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发挥“店小二”“服务员”精神,组建企业服务专班,按照“一人一企,一企一策”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同,及时研究重点工作、推进难点任务,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园区代办机制,全程负责企业手续办理、安全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搭建园企沟通信息联络网,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招工用工、手续办理、水电气等难点问题,做到企业有事随喊随到、政策文件及时送到、帮扶解难真心做到,努力实现让干部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路,全面营造亲商、扶商、安商、惠商的浓厚氛围。高标准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洗马塘片区开发,健全园区企业退出机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盘活园区闲置土地和厂房;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食品加工工业园区,启动工业大麻提取及深加工项目建设,推进新型环保材料产业园建设,建设标准化厂房9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亿元以上,实现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个、竣工1个,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5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十)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省级清洁生产合格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申报市级5万元、10万元奖补。鼓励企业开展节能低碳改造,按项目节能量(300元/吨标准煤)给予申报市级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申报市级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每淘汰一条落后生产线给予申报市级最高50万元的补助。县级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积极推荐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真落实省市认定奖补政策,获得入库认证企业一次奖励2万元补助,库内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给予30万元、规模以下给予1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十一)积极实施促消费行动。积极扩大城市消费,支持中小型综合集贸市场、中小型超市、品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促消费活动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组织超市、住宿、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云南省彩云消费券”“彩云昆明消费券”活动,鼓励各类商家自行发放消费券,有力带动消费增长。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简化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支持商家利用商业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营业空地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有序放开“外摆位”限制,拓展商品和服务展示空间,提升消费体验。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扩大农产品销售,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二)支持商贸业加快发展。加快商贸体系建设,抓好财富中心、凤家古镇、彝成新都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力争将凤家古镇、彝成新都打造成夜经济地标、网红打卡点。抓好限额以上商贸业市场主体培育,年内力争培育限额以上企业7户(批发1户、零售3户、住宿1户、餐饮2户)。对限额以上餐饮业增量达到全市前20强和规模以上商贸类服务业(四类)每类增量达到全市前5强的市场主体按照市级文件给予申报奖励;对县域内成长性好、贡献度大的前3强企业积极按省市文件给予申报奖励。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市场主体,给予申报市级最高不超过5万元扶持奖励,县级财政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推进社会消费工作方案》预算入库扶持资金不低于30万元,对入库成功的达限企业给予每户不低于2万元扶持奖励,对年度前三强在库企业给予每户不低于3万元扶持奖励。支持实体店、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支持连锁企业、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新零售市场主体,努力解决部分领域“消费在内、统计在外”现象。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
(十三)促进大宗商品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力争年内实现县城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达50%以上。大力推动“汽车+成品油”联动促销,开展“新车伴手礼”和“98#专享礼”等系列促销活动。积极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汽车、家具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局〕
五、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十四)积极发展旅游业。深入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积极争取省、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支持,推进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皎平渡红军长征渡江纪念馆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景区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推进轿子雪山景区提升改造、生态旅游室外滑雪场、轿子雪山小镇、三江口温泉旅游区、中屏草海子溶洞群开发等项目建设,依托举办第一届杜鹃花海乡村旅游节等活动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推进“云南人游禄劝”“禄劝人游禄劝”系列活动,确保全年旅游综合收入增长25%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皎平渡镇、转龙镇、中屏镇〕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阶段性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攻坚行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改造,积极争取省级市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加快“美丽县城”建设。落实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落实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年内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企业3户。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积金中心〕
六、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十六)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执行一次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十七)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坚持区域土地开发成本综 合、动态平衡,落实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建盖标准厂房向工业投资企业租赁。支持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对于产业用地政策中明确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一定期限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十八)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严格落实省、市中小微企业各项纾困政策,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有竞争力、高成长并符合市级审核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申报市级30万元补助资金。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确保政府采购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年度全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30%。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信用方式获得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注册在禄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类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小微企业分别给予申报市级最高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七、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十九)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出台《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产业招商配套政策,对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企一策”给予政策支持,同类项目凡是国内其他地区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原则上可比照提供。调整充实县招商委机构,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指挥,县处级领导包保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县招商委办公室督促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全县招商引资“一盘棋”工作格局。编制产业链现状图、解析图、线路图,建立产业招商“客商库”、“项目库”、“政策库”、“要素库”,组建“特色农业、绿色工业、清洁能源、文教旅游、城镇建设”5个招商组,分类施策,合力攻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改革产业招商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数量,加大产业项目对全县经济贡献度的考核,建立招商引资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机制,在全县树立鲜明的干部选人用人激励导向,促进产业招商全面提质增效。确保完成市外内资到位70亿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放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支持项目建设和增强投资吸引力上来。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财产登记审批时限,提升水电气报装便利度,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8%,全程网办率不低于90%。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全程免费帮办代办制度,建立县级投资服务中心,对外来投资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免费代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调度,积极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各类政策宣传解读和兑现落实,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支持方向、申报流程和咨询电话,实行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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