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县红十字会、县农业农村局、崇德街道办: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以下简称省级计划)、“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市级计划)、《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禄劝县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依据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依据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统筹制定2022年度昆明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组织实施,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 检查主体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发起部门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 检查对象
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县红十字会、县农业农村局、崇德街道共5家单位。
四. 检查内容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检查。
(二)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
五. 检查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六.检查方式
县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进行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 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县财政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
2.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县财政部门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检查层级
本次检查由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检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县财政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判定。
八. 工作要求
县财政部门要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与检查对象单位的沟通协调,扎实组织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附件1:2022年度禄劝县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2年度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