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闫自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闫自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禄干〔2022〕38号)和《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吕祖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禄干〔2022〕51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闫自斌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国清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汤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云龙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蔡光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曲 彬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翠华派出所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则黑派出所所长职务;
姚 伟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德林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 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焦永进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雄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局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务;
刘春慧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德权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福斌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祖剑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青云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中屏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孟德才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汤郎乡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守斌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则黑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皎平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胥腾飞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翔远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赵文涛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戴建蓉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仕海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罗栋财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蔡翔鹏 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荣发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程 超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兴银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掌鸠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德才 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梁 乐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宋 黎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王邦琴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龙举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石为芬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周 丽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孝海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吴鸿兵 免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