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劝县涉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涉粮问题进行专项审计。4月13日,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组反馈审计报告,共涉及两个方面7个问题,关注事项2项、意见建议5条。现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并长期坚持的6个,正在整改1个;需要关注事项整改完成1项,正在整改1项;意见建议采纳5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
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已于2021年12月25日将原粮食局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额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2. 禄劝县发改局未按规定使用粮食统计工作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20年度未按照《云南省粮食统计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范围开支的工作经费已经调整回对应科目。今后加强对粮食统计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资金规定范围内使用。
(二)国有粮食企业发现的问题
1. 未按批复的数量轮换县级储备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批稻谷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局关于轮换部分县级储备粮的请示》及县人民政府批复进行轮换。实际轮出部分稻谷后,轮换价差(企业“自负盈亏”)过大,企业无力承担,在此过程中禄劝粮食购销公司未获取财政差价补贴,且该批稻谷为当年入库的新粮,对粮食存储质量未影响,故剩余部分未轮换。二是根据2017年4月7日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剩余的稻谷通过网上竞价交易全部轮出。
2. 粮食超期储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2019年2月26日有关批复,县级储备粮轮换领导小组共组织4次网上拍卖均未成交。2019年7月11日经县级储备粮轮换领导小组研究后改为询价销售,7月20日由南华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二是2021年轮换的储备粮粳稻于2021年11月14日完成出库;轮入储备粮粳稻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入库验收。
3. 未对轮出的储备粮进行质量检测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以前,县粮食购销公司在粮食出入库环节使用常规检验报告,用作粮食出入库质量依据,采购方也未要求提供出库检验报告。2020年4月14日以后,按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昆明市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开展出入库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入库粮食质量报告作为质量检测依据,坚决防止未经质量检测粮食流入市场。
4. 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超额核销粮食损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额核销粮食损耗原因进行全面调查。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赔偿资金冲抵公司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深刻检讨。三是切实强化储备粮质量管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 未将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禄劝粮食购销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进行整理,设立经营业务专职会计、统计,政策性业务专职会计、统计。按照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将人员、财务、财务管理分开核算,由公司财务总监统一监管,公司监事会进行跟踪监督。
二、 需要关注事项整改情况(国有企业方面)
1. 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政策性挂账长期未化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负担问题,县发改局党组会议已专门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财政全额解决,化解政策性挂账。
2. 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智能化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智能化粮库系统于2021年11月24日完成智能化硬件设备验收。二是加强粮库智能化项目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软件智能粮库管理平台系统使用手册》,严格按照要求录入业务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目前各系统均运行稳定,使用正常,符合招投标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 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方面
1. 建议禄劝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储备粮管理,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储备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强化储备粮轮换管理,严控轮换风险。
采纳情况:禄劝县发改局坚决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组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思考谋划粮食安全工作,及时落实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制度、措施,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果转化。
2. 建议禄劝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采纳情况:禄劝县发改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断细化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明确各项资金用途,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二)国有粮食企业方面
1. 建议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采纳情况:禄劝县发改局督促禄劝粮食购销公司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要求禄劝粮食购销公司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相关专业知识,确保公司的财务收支在严格执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安全运营。
2. 建议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储备粮采购、储备环节,按规定进行储备粮申报、轮换工作。
采纳情况:禄劝县发改局、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文件。严格规范储备粮的日常管理、轮换等环节,确保储备粮质量完好,数量真实。
3. 建议禄劝县粮食购销公司加强粮库智能化项目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录入业务基础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采纳情况:禄劝县发改局、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学习《云南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软件智能粮库管理平台系统使用手册》、《信息管理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管理人员、信息化操作人员、质检员、保管员都能熟练使用操作系统。严格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针对智能化粮库系统数据定期开展自查,禄劝县发改局不定期对智能化粮库系统数据进行抽查核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欢迎广大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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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屏山街道东街2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