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情况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4月1日,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用工管理及费用支付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审计调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禄劝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
禄劝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2021年度未制定出台临聘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禄劝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单位情况制定了本单位临聘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并按照临聘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招收、使用和管理临聘人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均制定了本单位的临聘人员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规性,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临聘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临聘人员2819名,按财政供养关系分,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有1847名、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有972名;按用工形式分,其中:劳务派遣用工218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2601名。
全县实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和工勤编)人员为9262名,临聘人员与在编人员比例为0.3:1。
(三)费用支付情况
禄劝县共支付2021年度临聘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各类奖金和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下同)共计8929.06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拨款支付2301.58万元,使用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支付6627.48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禄劝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全县使用财政和单位自有资金支付临聘人员费用不存在支付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但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未制定临聘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临聘人员审批程序未按规定报批、政府购买服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方面
1.禄劝县共有4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乡镇人民政府使用临聘人员,其中3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乡镇人民政府未制定临聘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单位临聘人员的聘用、管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等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使用临聘人员缺乏严格的计划性,管理也不规范。
上述行为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的规定不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一)禄劝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未制定出台临聘人员相关管理制度,政府后勤服务社会化尚未完全推行,部分可以向市场采购的服务和可以委托市场运作的业务,依然由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操作,人员的聘用程序相对简单,对临聘人员的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这些原因,致使部分临聘人员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建议禄劝县人民政府针对全县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现状,牵头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及办法,促进临聘人员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禄劝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履行临聘人员审批程序存在未按规定报批、政府购买服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建议禄劝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临聘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进行报批,认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进行清理规范,减轻本级财政负担,控制临聘人员用工总体规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加强临聘人员用工监督制度。将临聘人员用工纳入人员总体规模控制范围,建立用工管理信息库,实行动态监管。
(二)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相关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人社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临聘人员用工录用程序、管理考核制度、薪酬制度、辞职辞退和劳动争议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依法用人、规范管理,确保临聘人员的进出、使用规范有序。
(三)建议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临聘人员的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禄劝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禄劝县审计局,同时向禄劝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禄劝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