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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04-527590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27 09:47
名 称: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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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09:47 浏览次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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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市驻禄单位:

现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9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全面开展,开展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委宣传部、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发〔20212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转发〈委宣传部、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发〔202127精神,结合禄劝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禄劝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平安禄劝、法治禄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禄劝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日常生活和全面依法治全过程,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

——坚持讲求实效。深刻把握新时代禄劝县情特点,遵循和把握普法工作规律,分类施策,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守正创新,补齐短板,实现全民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有效推进。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和生产生活,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关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每年5月的“民法典宣传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多载体、多种类、多平台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国家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统计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构建开放合作新平台。

)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涉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禄劝建设的需要,加强普及涉及刑事和社会治安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围绕涉及经济生活、婚姻家庭、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社区管理服务、消费权益保护、退役军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禁毒防艾、防范金融电信诈骗打击假冒伪劣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适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需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应急、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制度和任前党内法规考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从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层面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以党建新成效引领禄劝各项事业大发展。

)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涉及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八)深入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等“8个标志性战役”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治理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与节约能源、土地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宣传为抓手,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促进禄劝高质量发展。

(九)深入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围绕提升地方特色现代化农业质量效益、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涉及促进乡村振兴、农业与农村生产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重点对象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任职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提高行政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服务进校园普法志愿者第二课堂作用,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和案例教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托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学生权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运用,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节庆等时间节点,结合民族文化特点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创作,持续推广“双语”普法、趣味普法,创新推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产品,进一步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发挥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作用,提高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持续巩固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其他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全民普法要注重分业分类开展。完善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的内容纳入乡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管理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将法治素养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健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探索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法治教育协同机制,增强外出务工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失业待业人群、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法律六进+N,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推动公民守法习惯的实践养成,形成法治风尚。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创建活动,在日常生活行为实践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体验,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对崇法向善模范人物的选树、宣传、关爱,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探索建立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党群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学法用法普法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引导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管理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指导监督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

(三)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并在法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以案释法析理作为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推动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和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强化司法环节释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认同法律结果。进一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复议人员、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和典型案例收集发布机制。建立本地释法栏目,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运用社会力量和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

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志愿服务。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组织支持法官、检察官、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借助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为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平台。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推动全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增加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拓展普法资源传播媒介,建设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开设普法网校,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益民服务水平。

利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开展普法。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 施,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 务窗口单位、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角。管好用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全面推进宗教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培训,积极引导和推动其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文化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文化馆(站)、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小广场大喇叭”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实现阵地全覆盖,实现县城1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地、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村(社区)有法治文化设施、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等。提高阵地使用率,体系化、常态化地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繁荣地方法治文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挥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栏目的创作和展播。利用三下乡等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及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文物的保护和对地方法律文化历史代表人物事迹、精神的挖掘与宣传。推动法治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法治色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注重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利用好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六)推进普法与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治村(社区)建设。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党员、五老人员等为重点,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 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1次(每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全面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培育法治宣传中心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力推动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深化村(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制、村民评理说事、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争取到2025全县再创2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以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到90%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全覆盖着力提升法治副校长法治素养及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开展学生法治教育、参与学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治教,5年内实现法治副校长轮训100%全覆盖。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境外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各行业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深化依法治网。大力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聚焦民生和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格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法办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明确本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实施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制职责,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各项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

(三)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方面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

加强理论研究和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县普法办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县级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加强对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工作一线。

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级财政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常住人口数量统筹安排人均经费保障标准不低于1元,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适当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监督检查

按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202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2025年下半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表彰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多种监督方式,落实“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普法主管部门可以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县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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