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6年1-10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81,263万元,完成预算89,409万元的90.89%,比上年同期的84,663万元下降4.02%,减收3,400万元,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8,086万元,完成预算21,875万元的83.02%,比上年同期的20,625万元 下降12.31%,减收2,539万元;上划省级收入4,509万元,完成预算3,642万元的123.81%,比上年同期的3,449万元增长30.73%,增收10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68万元,完成预算63,982万元的91.69%,比上年同期的60,589万元下降3.17%,减收1,92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77万元,完成预算17,655万元的37.82%,比上年同期的19,417万元下降65.61%,减收12,7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251,45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51,214万元增长0.09%,增支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33万元(人员支出105,202万元、运转支出21,517万元、项目支出116,814万元,分别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3.2%、8.84%、47.96%)比上年同期的219,480万元增长10.96%,增支2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2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1,737万元下降75.03%,减支23,813万元。
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2,37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131,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65%,比上年同期的117,730万元增长11.9%,增支14,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8万元,完成预算17,655万元的30.97%,比上年同期的19,417万元下降71.84%,减支13,94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市财政与禄劝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预【2016】66号)核定的数据,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平衡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270,053万元,其中:(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68万元;(二)上级补助收入184,712万元;(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四)上年结余结转5,185万元;(五)调入资金8,118万元;(六)置换转贷债券收入13,370万元。
支出合计261,747万元,其中:(一)2015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43,533万元,(二)上解支出1,598万元,(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4万元,(四)调出资金982万元,(五)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3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8,30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306万元,无净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21,720万元,其中:(一)2015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6677万元;(二)上级补助收入3,438万元;(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900万元;(四)上年结余1,723万元,(五)调入资金982万元。
支出合计21,720万元,其中:(一)2015年地方基金预算支出7,924万元;(二)上解支出982万元;(三)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900万元, (四)调出资金3,91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二、2016年1-10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1—10月全县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县财政总收入67,235万元,为年初预算88,051万元的76.4%,比去年同期58,083万元增长15.8%,增收9,152万元。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7,356万元,为年初预算22,419万元的77.4%,比上年同期的15,086万元增长15%,增收2,27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211万元,为年初预算3,444万元的93.2%,比上年同期的2344万元增长37%,增收867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46,668万元,占年初预算62,188万元的75%,比上年同期的40,653万元增长14.8%,增收6,01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完成7,746万元;地税完成21,542万元;财政完成17,380万元。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收入分项目情况
(1)税收收入。税收收入28,5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2.7%,比上年同期的27483万元增长3.8%,增收1,047万元。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1.13%。其中:五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完成6,96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873万元增长79.8%,增收3,091万元;营业税完成6,99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2,021万元下降41.8%,减收5,027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46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57万元增长26.9%,增收31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46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86万元增长20.7%,增收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8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89万元增长12.4%,减收98万元。烟叶税完成7,09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444万元增长30.29%,增收1,649万元。
(2)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完成18,13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170万元增长37.7%,增收4,9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8.5%。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8.87%。
截止10月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县财政总支出243,073万元,比上年同期169,357万元增长43.5%,增支73,71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9,21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61,364万元增长35.8%,增支57,84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完成127,231万元,占市下达10月任务121,500万元的104.72%,超任务5,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86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993万元增长198.54%,增支15,869万元。
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962万元,为年初预算135,405万元的92.3%,比上年同期的121,619万元增长2.7%,增支3,343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685万元下降94.1%,减支5,348万元。
(二)2016年全年收支预测情况。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188万元的93.27%,减收4,188万元,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全年收入计划63,641万元的91.14%,减收564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8,668万元下降1.14%,减收668万元。
2016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000万元的32.3%,比上年同期的6677万元增长25.81%,增收1,723万元。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5,710万元,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全年支出计划255,710万元的100%,比上年同期的243,533万元增长5%,增支12,177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公共预算预计支出155,444元,为年初预算135,405万元的114.8%,增支20,039元。
2016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支出1,452万元,为年初预算10,400万元的13.96%,减支8,948万元,比上年同期5,468万元,下降73.45%,减支4,016万元。
(三)2016年县级财政收支平衡预测。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400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78,09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9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1,447万元)、财力性专项转移支付8,7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4万元,可用财力为142,623万元。
地方财政预算预计支出156,996万元(其中:年初一般公共预算135,405万元,追加预算21,425万元,追减预算1286万元,预计支出155,544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10,400万元,完不成收入调减预算8,948万元,预计支出1,452万元)。
2016年可用财力142,623万元,减地方财政预算预计支出156,996万元,缺口14,373万元,县财政将调入资金5,665万元(专项资金2,985万元、存量资金2,6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4万元万元弥补收支缺口,差额6,444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及结算补助解决,年底实现收支预算平衡。
(四)其他财政重要事项报告。
1、政府债务。
(1)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全县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审计、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审计署统一口径对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核查。经审计部门逐笔审计认定、多部门协同分类核实、各级政府签字汇总确认并报省财政厅,2014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 130,080万元。这些债务是新预算法实施前举借的,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各省2014年末政府债务清理甄别汇总结果和2015年地方政府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规模,审议批准201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政府在省人大批准债务总限额的基础上,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6亿元。
(2)2016年逾期到期政府债务72,584万元。
2015年底我县逾期政府债务46,666万元,2016年到期26,188万元。2016年禄劝县共争取四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40,340万元,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推移还款期限,目前逾期到期债务应还未还32,514万元。
2、争取置换债券。为了确保稳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2016年禄劝县共申请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第一批5,630万元、第二批18,150万元、第三批15,760万元、第四批800万元,共40,340万元(其中:3年期1930万元、5年期15710万元、7年期22700万元,债券利息控制在3.96%以内)已置换完毕。
3、盘活存量资金。2016年我县共盘活政府存量资金3750万元,已安排用于教育投入及脱贫摘帽工作。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按照县长办公会安排,2015年9月21日,由县财政局作出资人成立禄劝裕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县农发行融资贷款80,000万元,用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该笔贷款已于2015年10月8日通过省农发行审批,贷款期限25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下浮20%,按季付息,宽限期3年,前3年偿还贷款利息,2018年开始还本。第一笔贷款资金40000万元已于2015年10月16日到账。按当前银行利率5.15%下浮20%为4.12%计算, 2016年应该付利息1,783万元已列入年初公共预算。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难以完成。受宏观经济不确定、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自身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和营改增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经测算,2016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000万元,预计减收4,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400万元,预计减收17,600万元。收入完不成年初预算直接影响预算平衡。
(二)政策性减收入。(1)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我县主体税源营业税不复存在,经测算营改增减少地方公共预算收入7840万元;(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给予三个国家级贫困县统一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困难补助的通知》(昆财综〔2012〕121号)文件政策到期,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854万元。
(三)刚性支出压力大。今年增资因素较多,一是增加省级临时性补贴2,805万元、二是中央调整边远地区补贴1,256万元、三是中央调整警衔津贴636万元、四是省级发放乡村教师补助619万元、五是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7,098万元、六是县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增人383万元、七是中央调整工资1,782万元、八是公务用车改革456万元、九是县级执行自治县津贴3,798万元,上述增资政策一旦落实便形成县级长久性支出项目,刚性支出压力越来越大。
(四)政府偿债压力大。截止2016年10月底,我县逾期到期政府债务72,584万元, 2016年通过四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40,340万元后,目前到期应还未还债务32,514万元无资金偿还。。
(四)资金调度落实难。年为了确保稳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县公共预算支出任务255,710万元(其中:八项支出166,027万元),按时间进度序时完成,否则按进度差额的1%扣减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一方面,我县收入进度慢,无税款入库;另一方面,今年增资补助政策尚不明确,市财政按照年初财政体制分12个月加专款补助计算调度资金,造成资金调度落实难,为保正常支出,导致部分专款滞拨。
四、完成2016年财政收支任务的措施与对策
(一)政府主导 多部门联动促财源发展
1、县级层面
一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持投资项目会办制,强化项目投资拉动;
二是做好项目储备。把握国家、省、市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积极争取“一带一路”项目支持,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切实培育投资增长新支撑。
三是突出抓好好工业经济。加大银企合作协调力度,加强达规企业培育,做好企业的协调服务。
四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部门层面
一是继续落实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推进县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支出,督促各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推进,达到支出条件的及时支出,以支促收。
三是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切实发挥土地出让效益,以土地抓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稳增收,切实组织抓好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工作。
(二)研究政策法规 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分析,用《预算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水源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借助国家级贫困县、昆明市重点水源保护区和乌蒙片区开发等区位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客观性,预算编制与执行尽可能与全国、地区纵横向对比相对衔接。
三是预算执行中,动用法定政策、地域优势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刚性支出按进度执行。
四是继续争取我市三个国家级贫困县津补贴到期政策的落实。
(三)财税部门协调 抓工作落实
一是锁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任务。分解落实11-12月财政收支计划,做到压实主体责任、压实目标任务、压实时间进度、压实工作措施“四个压实”,千方百计保证收入不掉进度、不留缺口。二是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日常进度管理,加强收入完成进度动态监控,做到每周通报、每月考核、确保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三是加强财税协作,提高征管水平。年初县政府出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脱贫摘帽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禄政办【2016】32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和其他重点工程协税护税工作的通知》,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进一步完善协税护工作税联动机制,落实激励考核政策,理顺税收征管;加强欠税欠费征管工作,积极征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全力挖潜增收空间;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入库,促进与土地出让收入相关税费收入入库,促进与土地出让收入相关税费收入增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深入管理,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类、罚没财物等非税收入征缴力度。
四是把控税收源头,细化税源管理。坚持“盯住存量、盘活增量、抓大不放小”,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和跟踪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清理盘查,对重点税源税种实行建档立卡,切实掌握应缴税种、应缴税额、缴税变化及缴税时间等明细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入库。
五是加快支出进度,落实稳增长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财政改革 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意见》(云办发〔2016〕9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金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云办通〔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地方各级政府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全市各族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的基本公共服务目标。
(三)优化服务水平 提高工作成效
抓好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抓实申报项目的管理。抓紧财政资金的核拨,抓细政策措施的落实,努力做到资金早到位、早兑现、早见效。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项目支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实做细做深项目储备、包装和申报,尽最大努力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