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84663万元,完成预算97624万元的86.7%,同比下降0.3%,减收23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589万元,完成预算68791万元的88.1%,同比增长1.3%,增收771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0625万元,完成预算23537万元的87.6%,同比增长6.2%,增收1207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449万元,完成预算5296万元的65.1%,同比下降39.1%,减收2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417万元,完成预算30000万元的64.7%,同比下降38.6%,减收122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251217万元,同比下降9.9%,减支2762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9480万元(人员支出103843万元、运转支出25201万元、项目支出90436万元,分别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7.3%、11.5%、41.2%)同比下降3.5%,减支8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737万元,同比下降38.2%,减支19614万元。
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177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123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同比下降1.6%,减支2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17万元,完成预算30000万元的64.7%,同比下降38.5%,减支12146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地方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2014年,全县可用财力14307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4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489万元,上年结余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04万元,减当年地方财政支出143071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一年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上述目标完成: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今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导致税收减少1100万元,政府性到期应偿还债务达46899万元,财政运行压力巨大。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我们锁定全年目标,把财政收入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和各主体税种,进一步完善财税考核机制,落实收入任务;每月末研究预算执行情况和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召开财税分析会,协调各方关系,帮助解决困难,特别是自9月起组成税收检查组到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税收催收催缴;提前做好收入情况预测,狠抓对全县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重点税种和项目,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抓好政府统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严格把好收费基金审批关,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共组织非税收入15480万元。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0589万元,增幅达1.3%。
(二)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到一般性转移支付56141万元,比上年增长6.5%,增加3420万元;全县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185700万元,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
(三)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在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和财政支出刚性增加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民生支出达1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 65%。
一是教育支出。教育支出47675万元。确保了4616名在职和离退休教师工资、48876名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其中:高中生均130元,初中生均44元,小学生均24元);进一步完善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及高中阶段贫困生助学金等一系列政策。
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7万元。对1275户1799名城镇低保、11266户25026名农村低保补助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4%,保障标准达到人年均40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同城同保”;鼓励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6607人(扣除“两区”30991人),享受人数达52206人(扣除“两区”10185人);支持全县6311名(扣除“两区”832人)被征地人员按照第三板块最高每月每人290元的标准参加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改善退伍军人、弱势群体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5万人次,转移就业2.39万人,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医疗卫生支出。医疗卫生支出11076万元。参与和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2014年国家人年均30元的标准。
四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689万元。完成廉租房、公租房建设、住房改革、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等工作,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五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万元(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资金83万元)。支持县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街道)文化站(室)的各功能文化室实施免费开放、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等工程,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六是 “三农”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58546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扶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稳步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支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扶贫等项目建设;支持粮烟、核桃、畜牧业的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圆满完成2个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七是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968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全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安排 1710万元、政府性融资6100万元,全力支持工业、农业园区规划修编及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排7613万元支持凤家古镇旅游开发综合体项目前期开发。三是安排掌鸠河绿化、中乌公路改扩建、战备水库改扩建资金5000万元,县城供排水等公益性项目1026万元,一中建设及教育信息化建设1804万元。四是争取资金25969万元支持农业、水利、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争取资金 71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及改造升级。六是争取专项资金22万元,加快我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七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争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71万元,撬动银行贷款1.4亿元,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八是争取资金172万元,在全县8个乡镇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31个,全面落实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经营政策。
(五)全力推进财政改革。一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制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现金(备用金)限额管理暂行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三项财政创新管理制度;修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制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二是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专项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制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试行)》和《禄劝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归口集中管理工作方案》,除社保、非税专户参照市财政局管理模式未集中管理外,其余财政专户进行归口集中管理,并统一使用财政一体化“专户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拨款、核算,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制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要求,规范了处置程序。完成全县191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
(六)全力强化财政监督。一是继续推进财政国库专户集中管理制度。国库专户管理资金总量达163374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5%。二是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预算单位现金(备用金)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使用量,并与禄劝农村信用合作联系签订《委托代理禄劝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协议》,进一步推广公务卡的使用,全县在职职工办理公务卡2553张,办理面达32.8%。三是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对2013年教育信息化建设、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对核桃种植、爱心水窖县级配套、公共文化均等化服务等8个项目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审核政府采购事项228件,采购金额34542.2万元,节约资金225.8万元,节约率为0.64%。五是整治私设“小金库”和整治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在全县开展整治私设“小金库”和整治报销超范围超标准工作,重点对撒营盘镇人民政府、团街中心小学等12个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县参加自查自纠的单位共有236家,自查面达100%。六是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对县卫生局、通达城乡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抽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七是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对国土局、团街镇人民政府等8户预算单位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八是将民生资金及时录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接受监督。全年30508万元民生资金全部进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接受监督。九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公务接待同比下降13.1%,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下降16.3%,会议费同比下降0.57%,培训费同比下降32.5%。
(七)全力化解政府债务。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7830万元,其中:BT政府融资回购资金5000万元,城投公司公益性项目到期贷款本息1026万元,禄劝一中建设贷款本息270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融资租赁资金1534万元。
(八)全力推进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省市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翠华镇、九龙镇、汤郎乡、则黑乡实施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乡镇财政所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九)全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会计队伍素质。组织会计人员培训2156人次,其中: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5期共873人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83人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200人次。二是做好会计职称考试和报名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管理,完成2014年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颁发证书1206本。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后续财源缺乏,财政增收难度大;政府偿债压力增大;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15年,受经济发展放缓、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低迷和一次性税收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压力巨增。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的安排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财政支出的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
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计划为8940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84663万元增加4746万元,增长5.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为6398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60589万元增加3393万元,增长5.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65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9417万元减少1762万元,下降9.1%。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237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23654万元减少1279万元,下降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5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9417万元减少1762万元,下降9.1%。
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测算,2015年全县可用财力14003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98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76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5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02万元,地方财政支出140030万元,年底实现收支平衡。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财源培植。一是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稳定粮烟生产,支持中药材种植、撒坝猪、黑山羊等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二是支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贷免扶补”政策,促进中药饮片厂、太阳能真空管、卓干山风电场等项目实施。四是支持凤家古镇、普渡河流域温泉、中屏溶洞和都市农庄等重点项目建设。五是支持工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承载力。
(二)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一是完善财税考核机制,落实收入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做到定任务、定目标,奖惩措施到位,调动组织收入的主动性。二是加强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税收监控,盯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税收征管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将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强化“营改增”试点企业的税收征管,不因征税方式调整减少收入。四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按时足额入库。
(三)切实加强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支出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年初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二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在确保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支出之后,进一步向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倾斜。三是从紧审核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除落实上级新出台政策增支、突发自然灾害等特殊事项和重要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一般性支出。四是对预计可能因开工条件不足或项目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年内无法执行完毕的资金,调减项目预算,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项目上。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根据省市财政的相关政策,结合县本级各部门中期发展规划与资金需求,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借鉴上级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学习其他县市区预算信息公开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专项资金的公开公示,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除社保、非税专户参照市财政局管理模式不集中管理外,其余财政专户将进行归口集中管理,统一使用财政一体化“专户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拨款、核算。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守“负债总额不超过GDP的30%、债务不超过区县综合财力、乡镇一级不允许新举债”的“三条红线”规定,严禁未经审批新增借款项目,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对有债务的部门和乡镇,严格实行融资和偿债计划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挤出一定资金消化债务;对全县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严格落实资金来源,保证项目推进有资金支持;对融资平台公司金融贷款要控制规模,切实建立借、用、还管理机制,实行封闭运行。五是按照《昆明市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昆明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5项绩效管理制度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是密切关注新一轮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努力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二是进一步关注省直管县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交流,找准政策与我县发展的契合点,争取上级最大限度支持。三是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包装项目,调整我县项目申报方向,使更多的项目纳入上级扶持范围。四是继续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确保各大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六)推进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标准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省市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团街、马鹿塘、乌东德、撒营盘、云龙5个财政所实施第三批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使乡镇财政所机构队伍、业务工作、履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乡镇财政正常履行收支管理和服务民生等职能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