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市 驻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3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 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 21 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 体倍增的意见》(昆政发〔2021〕26 号)要求,结合禄劝县实际, 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 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 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以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 标,聚焦传统产业提层次、新兴产业扩规模、特色产业创优势、 数字赋能产业变革、产业生态圈优化提升,通过“外引新量”与“内 生增量”并重,努力形成大企业“落地生根”,中小企业“铺天盖地”, 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47432 户、年均增长14.0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不低于125 户;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9220 家、年均增长 19.78%, 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不低于 24 家。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力争“四上”企业达到112 户,总量实现倍增。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 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三)市场主体活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市场主体市场活 跃度要确保与全市保持同一水平,达到 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全县 GDP 比例达到 50%以上;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 52475 个以上。
(四)市场主体强起来。到 2025 年,全县在引进上榜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企业上要取得新突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 倍增”行动计划,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7 家以上,科技型中小 企业达到 22 家以上;在 2020 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 1568 件拥有量的基础上,到 2025 年实现全面倍增,力争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总量 达 3136 件,“三品一标”农产品同步实现倍增。
三、主要举措
(一)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
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推进“一业一 证”、“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改革,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 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完善市场主 体退出机制,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实现企业注 销“一窗通办”。不断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措施。全面推行个体工商 户登记智能化无干预办理。全面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 县金融办、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 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 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改革,统一告知承诺内容。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 推进各类规划数据整合,推动各级各类规划底图叠合,实现工程 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时查询、业 务协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 革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 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 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清单。
〔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 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 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 围,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实现企业办税缴费 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 保体系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降费让利。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 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 定融资服务方案。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 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 监管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四)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 建设,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 “7 个一千”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 场主体用工。深化市政设施接入审批改革,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 可、绿化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 入告知承诺制。提升办理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设立水电气 业务联合窗口,推进水电气协同办理,畅通线上办理渠道,实现 申请材料等信息全部网上收集、审批、回复。
〔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住建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 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 扩大帮代办事项范围,培育专职帮代办服务队伍,为企业设立、 成长、发展、壮大全生命周期行政审批提供全程便捷式代办服务。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 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 价规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 优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信局、县人社局、县科协、县科工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人行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切实减轻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 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 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 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减税降 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 域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禁止市场主办方、互联网平台企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 相收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 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 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 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 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 机制。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数据监控 科学开展监管执法,依托在线平台对外公示结果。将“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抽查检查 计划,持续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 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 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 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规范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 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加大招强引优力度。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县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 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 推进督办工作机制。要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 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县内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依托12345 热线作为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外受理诉求,提高政务服务类信息受理集中度。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 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倾听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让企业家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畅通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 解决实际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县信访局、县长热线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重点任务
(一)实现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倍增。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提质行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生 鲜电商、“农业+”休闲体验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农业产业延伸链条。支持农民工创业,创建一批高级别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持续推进各级农村 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围绕高端水果、生态畜禽、优质坚 果和道地药材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和产品链延伸,建立紧密的农业 产业化联接机制,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 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养殖户+合 作化养殖小区”等产业合作模式。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以优 势特色产业品牌创建为重点,打好“禄小劝区域公共品牌+产地独 有品牌+企业知名品牌”组合拳,结合禄小劝区域公共服务品牌, 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全力打造世界一流 “绿色食品牌”,进一步提升禄劝绿色食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 响力。到 2025 年,全县农业企业达到 1368 家,年均增长 19.05%。 其中,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 44 家(2020 年末全县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共 21 家),年均增长 15.94%。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业园区管委会〕
(二)实现工业企业倍增。
围绕“规模结构优、质量效益好、创新能力强、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高、辐射协同效益显著”等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县工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大幅提高,产业链与创新链基本形成,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高质量跨越式的发展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企业、高校院所和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相互 配套协作、上下游资源共享,通过产业配套、研发配套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25 年,全县工业企业实现倍增, 总量达806 家,年均增长 17.5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28 家,年均增长 1.49%。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实现建筑业企业倍增。
通过实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及房地产企业,配套发 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鼓励央企、省 外、市外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禄劝,共同参与县内 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 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 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到 2025 年,全县建筑业企业 达到 701 家,年均增长 17.05%。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34 家,年均增长16.27%。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国有 资产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 处),禄劝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实现商贸企业倍增。
深化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引入知名电商企业,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大力孵化电商市场主 体,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 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围绕全县重点产业方向引进一批外 向型企业落地禄劝,加快培育外贸外资市场主体。到 2025 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企业达到3250 家,年均增长19.75%。 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 33 家;外商投 资企业达到 17 家。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供销联社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实现服务业企业倍增(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打造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全县现代服 务业高质量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大力实施“文旅活县”战略,深化 “旅游革命”和“文旅融合+”行动,打造集“休闲度假游、红色文化游、民族文化游、美食文化游、温泉峡谷游、电站科普游、踏雪赏花游”为一体的旅游环线,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特色小微涉旅企业,助推转型升级为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不断提升 4A 级及以上景区服务质量,加快推动等级旅游民宿等配套项目开发 建设,大力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形成高质量全域旅游产业新格 局。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提升传统金融综合实力。全力推动 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产业、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到 2025 年,全县服务业企业达到 3095 家,年均增长21.50%。 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 2056 家,年均增长 19.13%;规模 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 17 家,年均增长 7.21%。
〔牵头部门:县发 改局、县文旅局、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民 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局、 县金融办、县人社局等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实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倍增。
落实促进民营经济 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全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 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 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 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 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 2025 年,全县中小微企业达到 10283 家,年均增长 16.08%;个体工商户达到 37119 户,年均增长 13.41%。
〔牵头部门: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人民政府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 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 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 处)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主动担当、 狠抓落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 主体倍增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完成工作目标,于本意见印发 2 周内参照市级下达任务 指标制定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于本意见印发 1 个月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各部门具体措施印发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并于每季度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 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 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 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 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 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 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的重点督察范围,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文件有关解读:
政策解读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五问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