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600000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新增资产配置表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 负责管辖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负责对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监督。
3. 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采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市级承担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核实、初步认定、信息上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管辖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 负责依法开展管辖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6.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创建工作。
7.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
8.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第十七条 完成属地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9. 强化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联动执法、应急响应。
10.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属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11. 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担生态环境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
12. 完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认真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一是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一计划对应一方案”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使用自建平台或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方案2个,参与检查人员9人,涉及检查对象4户;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1个,参与检查人员2人,涉及检查对象1户。二是针对餐饮企业油烟、噪音扰民和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餐饮单位油烟专项执法1次,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夜查工作1次,共对5家建筑工地开展夜查,并立案查处1家。三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绿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抽调4批15人对晋宁区、西山区、富民县、东川区开展“绿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富民分局、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两个检查组对禄劝县开展昆明市第六批“绿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四是配合怒江州检查组对禄劝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内重点、简化管理企业等逐一进行检查,对中央环保督察投诉问题、饮用水源地以及有较大风险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2. 开展医疗机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存放处置工作,对全县10余家卫生医疗机构及1个疫情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医疗污水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监察,督促其建立建全台账,完善制度管理,确保区内医疗场所全面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
3. 辐射安全、医院废水、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组建督查队伍,加大监管力度。2021年,出动监察频次38次,对辖区内29家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医用废水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用辐射场所监测监督及年度评估报告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辐射安全许可办证、换证现场检查及审批工作。2021年,共参加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现场检40次,接待辐射安全咨询工作35人次,组织辐射安全培训2期,要求使用射线装置的医院医疗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完善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类管理资料。三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向20家维修企业提出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各维修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对1家维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依法查处。
4. 应急工作情况。一是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召开重点行业环境应急工作会,安排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共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9件,风险等级均为一般。二是完成《禄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禄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由县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三是完成环境应急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日常维护工作。
5. 环境信访投诉办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劝分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其他方式举报82件,其中工业废水4件,生活废水6件,其他废气14件,工业噪声3件,建筑噪声38件,其他固体废物1件。经过深入调查了解,信访来访事件已全部得到解决,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率达100%,办结率100%。
6. 积极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抓实抓细日常监察,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1-11月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辖区内210余家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监察,目前无环境事故发生。根据监察情况,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2021年共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55份,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1件,罚款304余万元。
7. 扎实开展巡查排查工作。一是对辖区内河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轿子雪山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查监察,配合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围绕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开展6次巡查、针对南塘河、掌鸠河、普渡河沿岸入河排水口进行联合专项排查8次、对轿子雪山自然保护区开展2次监察、巡查工作。二是开展省级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涉及各类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产生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群众举报投诉敏感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排污的类型分别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砂石料加工点存在的扬尘污染进行专项监察,对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
8. 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认真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抓实抓牢,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按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到实处,积极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交办投诉问题办理。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共接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转办的交办投诉件11件(其中,重点关注件1件,公共件3件)。不属实1件,部分属实10件;立行立改4件,限期整改7件。4件立行立改类交办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办结;对未办结的7件限期整改类交办问题,均已整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问题整改。所有交办投诉问题已按时限要求报送了相关办理和整改材料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办理和整改情况,主动接收公众监督。二是着力推进反馈问题验收。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自查自验工作实施方案》(禄政办发〔2020〕41号),及时组织开展自验自查工作,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42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三是有效推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整改。2021年7月1日至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昆明市开展了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检查情况,共反馈105个检查对象存在362个问题,涉嫌环境违法行为需立案的20家企业,已立案查处13件,罚款63余万元;不予立案7件,能立行立改8件,限期整改12件,目前整改完成10件。针对反馈的362个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0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无上年对比数据,原因是因为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6.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无上年对比数据,原因是因为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6.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6.05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据,原因是因为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项目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支出分别列:
211(节能环保支出)-11(污染减排)-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75.8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行政单位离退休)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1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20.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2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其他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票否决”的情况发生;高效、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各项目标任务,以污染减排为重点,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障良好环境质量。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3万元,无上年对比数据,原因是因为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600111

附件1-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10624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