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三峡禄劝县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2-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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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三峡禄劝县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5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71-8918226
通信地址:昆明市禄劝县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关于《三峡禄劝县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2年1月30日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三峡禄劝县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三峡禄劝县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