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201-49951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5 18:02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8:02 浏览次数:175
字号:[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由禄劝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禄劝禄劝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9991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禄劝县民政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11条,重点领域养老服务信息公开2条,发布简报信息189条,向省市、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投稿161条,内容涉及全县民政事业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工招聘、双随机抽查、志愿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禄劝民政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具体操作规程和受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2021年以来,禄劝民政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禄劝民政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禄劝县民政局2021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每月正常公示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名册,全年共公示12期。利用禄劝禄劝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表民政信息、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运行,在内容发布前进行审核,做到了管理规范、正常运行。此外,禄劝县民政局利用其他渠道,例如板报、宣传资料(手册)、电子显示屏等诸多形式,作为禄劝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辅助渠道。

(五)监督保障

在监督保障层面上,禄劝民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的建设提上了更加重要的日程,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制度为保障、用制度促管理,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禄劝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二是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三是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