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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01-498105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4 14:3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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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4:38 浏览次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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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屏山街道气象路114号,邮编651500,电话:0871-68911497,电子邮箱:lqsfj16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禄劝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1年,县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工作信息、公示公告、工作报告等事项。通过禄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1条。2021年受理行政许可件2件、办结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要求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办理过程。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实现稳步提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对社会关切度高的民生重点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都依法予以公开,保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个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充分利用禄劝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禄劝司法行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由办公室牵头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司法所共同做好禄劝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禄劝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改善。

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类政策性文件依法依规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业务人员学习提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化水平,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