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kml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街道街18号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邮编:651500,电话:6891198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依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力推进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2021年县财政局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三公经费公开信息1条、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1条、公告公示栏目公开信息12条、全年公开信息共计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平台,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完成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各科室信息发布前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分管信息工作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网公开,并对涉密情况进行筛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财政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公开指南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调整禄劝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调动各科室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业务督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财政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组织做好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并动态跟踪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公开信息的正规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各科室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各科室的信息公开意识,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督促业务人员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增加信息可读性,以图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