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广大市民发放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文化旅游消费供给,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培育文化旅游消费理念,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旅游消费方向,使文化旅游消费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俊梅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桂学 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成 员:市场管理科人员、各(街道)乡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鲁桂学同志兼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
三、领取方式
(一)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与第三方合作,第三方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支付系统对接等服务。
(二)关注“魅力禄劝”“禄劝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即可参与领取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
四、发放时间及金额数量
(一)发放时间及有效期。2022年1月20日—2月28日,使用期限为40天,如3天内不使用,电子券将自动失效,可重新领取消费券。
(二)发放金额数量。文化惠民券总金额200000.00元,面额10元,每套5张,共4000套。
五、消费场所
文化惠民消费券实施单位共计4家(具体名单附后),本着其经营信誉度良好,场所相对完善、规范,环境较好而确定文化惠民消费企业。
六、使用方法
(一)每人可以领取一套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使用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正常消费,使用过程中不设找补,不能兑换现金。
(二)消费券领取后,到指定商家消费时,即在指定商家可以使用50元的电子券,商家必须将购买小票和核销信息合并提供给核销方。
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扩大群众的知晓率,要让辖区居民积极的参与进来,感受到文化惠民带来的实惠。
(二)市场管理科要协调、对接好第三方服务企业,认真负责做好发放及统计工作,保证消费券和资金投入相统一;对接好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消费券信息公示、发布工作。
(三)第三方服务企业、消费企业要积极利用宣传海报等线上线下推广。
附件: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消费企业名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消费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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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禄劝笙荣影院 有限公司 | 万妍利 | 禄劝县财富中心4楼 | 0871—68901725 |
3 | 禄劝县平安福 湿地公园 | 张 伟 | 禄劝县转龙镇洗马河平安福乡村露营地 | 0871—62727688 |
4 | 禄劝蓝湾温泉 酒店有限公司 | 王金燕 | 禄劝县凤家古镇对面 | 0871—68992555 |
文件解读:
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