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加快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和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县餐厨垃圾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依据《禄劝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监督检查主体
禄劝县城市管理局环卫部门作为监督检查的主体,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 监督检查对象
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相关企业 。
三、 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内容
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包含的所有工作职责,检查方式以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收运、处理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 作业规范执行情况(餐厨垃圾收运时间、及处理);
2. 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规范执行情况、工作人员仪表);
3. 工作人员作业规范(人员配备、人工作业要求、安全作业规定、收运、处理工具的管理);
4. 餐厨垃圾清运作业质量(餐厨垃圾垃圾收集、清运、运行管理)。环卫部门安排人员按照抽查比例对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及图片资料的收集;
5. 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应急,包括上级部门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交办事项。
四、 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餐厨垃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承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光兵(环卫站站长)
成 员: 杨汇铭(环卫站工作人员)
罗 群(环卫站工作人员)
张 莉(环卫站工作人员)
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卫站,由杨汇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五、 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切实担起检查工作责任,要合理安排和调配检查人员工作,积极开展检查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我局法定监管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在开展检查工作时,要加强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检查的比例,充实并合理调配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把餐厨垃圾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检查人员应与承担的检查任务所需的资质能力相一致,环卫站要加强对检查人员进行行政检查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促使检查人员全面掌握检查内容、标准和执法依据,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